2017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人文社会科学学院680马克思主义哲学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简答题
1. 世界观与人生观
【答案】(1)世界观
世界观是指人关于世界的根本观点和看法。世界观在社会生活中关系到人们对自然、历史的根本性理解,关系到人们对待生活的根本态度以及人们思想行为的根本准则。
(2)人生观
人生观是指关于人生问题的根本观点。人生观决定人们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的方向和对待生活的态度。人生观主要包括对人的本质和人的生存方式的认识,对人生目的和人生价值的理解,并具体地表现为对生死、祸福、荣辱等问题的看法。人生观是世界观的主要组成部分和集中体现。
(3)关系
①世界观包含着人生观。世界观理论从总体上揭示人与世界的关系,论证人在世界中的地位与作用,阐发人的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并通过对人的活动的规范和引导,实际地塑造人们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有怎样的世界观,就有怎样的人生观。
②人生观是世界观的主要组成部分和集中体现。在人与自我的关系中必然渗透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对人生的不同态度必然包含着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不同理解。人对自身的理解直接关系到对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理解。从根本上说,人生观是一个如何看待人与世界关系的世界观问题。
(4)评述
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刻地揭示了人的存在方式、人与世界关系的本质、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和争取人类解放的崇高理想,为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社会以及自由与必然、理想与现实、有限与无限的关系,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和实现人生的价值,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2. 如何理解认识是能动的反映的过程?
【答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能动的反映是摹写和创造的统一。
(1)反映的摹写性
反映的摹写性是指人的认识作为对某一事物的反映,必然是以这一事物为原型的。反映的摹写性决定了反映的客观性,也就是说,人的认识表现形式不论有多么抽象和复杂,归根到底来源于被反映的对象。
(2)反映的创造性
反映的创造性是指人的认识不是对客观对象简单、直接的摹写,而是一种能动的创造性活动。人的认识活动的结果主要是以概念、命题、公式等抽象形式出现的理论体系,并小仅仅是与直观
客体相对应的感性形象。有经过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人们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反映的创造性体现着主体的能动性。
(3)摹写与创造的辩证统一
在人的实际认识过程中,摹写与创造是辩证统一的。摹写是创造性摹写,而不是直观镜面式的摹写; 创造是以摹写为基础的创造,而不是主观随意的编造。如果把反映完全等于摹写,看不到其创造性,就会陷入否认认识能动性的旧唯物主义直观被动的反映论; 如果只讲反映的创造性,看不到其摹写性,就会陷入否认认识客观性的唯心主义先验论。
3. 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答案】(1)区别
①含义不同
市场经济是指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商品经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
②侧重点不同
市场经济侧重于经济运行机制,是指经济资源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与它相对应的是计划经济。商品经济侧重于经济形态,是指人们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产品交换方式,与其相对应的是自然经济。
③产生时间不同
商品经济的出现在时间上先于市场经济,只有当商品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时才形成了市场经济。
(2)联系
①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②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阶段的商品经济客观要求的资源配置方式
4. 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有何区别与联系?
【答案】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按其作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规律、特殊规律和个别规律。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之间有联系也有区别。
(1)联系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人不能仟意改变、创造或消灭自然规律。但人可以使用自己的躯体和物质工具作用于客观世界,引起自然界的某些变化,并能有目的地引发、调节和控制自然界中的实物、能量和信息过程,使各种客观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发生有利于人的变化或保持有利于人的稳定性。
(2)区别
①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自然规律只要具备了同样的客观物质条
件就可以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它不包含人和社会的因素;
②社会规律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在社会规律中既存在着客观制约主观的关系,又存在着主观制约客观的关系。社会规律则是历史的,在小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就使认识社会规律比认识自然规律更加困难。社会矛盾的成熟程度以及人们认识的局限性和阶级的局限性也影响着人们对社会规律的认识。人们对社会规律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要经过反复实践和探索,才能达到正确认识。
(3)方法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解决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对立统一问题,不仅有利于人们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更有利于人们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律都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我们只有尊重客观规律,认识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客观规律才能按人们的目的服务。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实际出发,才能获得对必然性的认识,才能创造理想的世界。
5. 简述社会实践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答案】人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存在,从人的现实活动中去考察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就出现了“主体”和“客体”两个哲学范畴。主体和客体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的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
(1)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①主体的概念
a. 含义
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是主导者、能动者、主宰者。但人并不等同于主体,只有经过培养和教育并在进入与客体的关系之后才构成完全的主体。人在不同的对象性关系中表现为实践主体、认识主体、评价主体、审美主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人作为主体,在实践基础上表现为自主性、主观性、创造性、自为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主体的表现形态主要有:个体形态、集团形态和社会形态。
②客体的概念
a. 含义
客体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受动者、从属者。客体仅指进入人的活动领域和主体发生联系的那些客观事物。对象在不同情况下表现为实践客体、认识客体、评价客体、审美客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客体必须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受动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
客体主要具有三种不同表现形态: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2)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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