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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简答题

1. 人生态度与人生观是什么关系? 如何端正人生态度?

【答案】(1)人生态度与人生观的关系

①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 人生态度,往往又制约着人对整个世界和人生的看法,从而对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②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表现和反映。一个人如果以悲怨愤i 、心灰意冷的倦怠态度对待生活,其背后必然是消极悲观的人生观。相反,一个人满怀希望和激情,热爱生活、珍视生命,勇敢坚强地战胜困难并不断开拓人生新境界,其背后一定有一种正确的人生观作为精神支柱。

(2)端正人生态度的方法

①人生须认真。要严肃思考人的生命应有的意义,明确生活目标和肩负的责任,既要清醒地看待生活,又要积极认真地面对生活。

②人生当务实。要从人生的实际出发,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人生、以务实的精神创造人生,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每一件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态度,正确面对人生理想与现实生活之间的矛盾。

③人生应乐观。乐观积极的态度是人们承受困难和挫折的心理基础。要相信生活是美好的,前途是光明的,要在生活实践中不断调整心态,磨砺意志,优化性格。

④人生要进取。人生实践是一个创造的过程。要积极进取,不断丰富人生的意义,要发扬自强不息、敢为人先、坚韧不拔的精神,充分发挥生命的创造力,在创造中书写人生的灿烂篇章。

2. 结合实际谈谈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答案】(1)认识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意义:

①有助于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能够帮助同学们明确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希望和要求,明确自身成长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使命,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前进日标以及成长成才的途径和方法。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同学们应当自觉地将自己的人生选择与时代要求和祖国需要结合起来,努力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

②有助于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应用于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领域,用深刻的哲理和多方面的综台知识,对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人生价值、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等方面的教育。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学习,可以系统地学习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掌握启迪智慧、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方怯,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

质。

③有助于大学生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同学们只有摆正“德”与“才”的关系,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才能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可以帮助同学们正确认识“德”与“才”的辩证关系,深刻理解党和国家提出的“立德树人”的要求,避免走入“重智轻德”的误区,从各方面发展自我、完善自我。

(2)掌握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基本方法:

①注重学习科学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针对大学生普遍关心的思想道德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解答; 针对大学生普遍关心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的讲解与介绍。在学习中,同学们既要注意学习和掌握教材中的理论,更要着重把握基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并用来分析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认识并解决自己成长中的问题。

②注重学习和掌握思想道德与法律的基本知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包含着丰富的人生哲学、伦理道德和法律知识。这此知识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思想成果,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要注意汲取和把握这些思想成果,加强道德修养、培养法律素质、提高精神境界。要在学习好教材的基础上,广泛学习其他方面的知识,扩展自己的知识领域,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

③注重联系实际。理论学习只有联系实际,才会生动而具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内容来源于现实生活,又对现实生活具有指导意义。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密切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密切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道德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密切联系自身的学习和生活实际,真正领会和掌握课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要积极主动地向人民群众学习、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从实际生活中汲取丰富的精神营养,在社会实践中加深对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的理解。

④注重学以致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内容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要把知与行结合起来,把学习与践履结合起来,把学习规范与遵守规范结合起来,使知识转化为内在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是知、情、意、行辩证统一的过程,只有通过个人的主观努力和亲身实践,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学以致用,不断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能力,慎独自守,防微杜渐,才能实现提高自己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学习目的。

3. 如何认识法律的历史发展?

【答案】按照经济基础决定卜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性质总是与其所在社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因此,除原始社会没有法律外,法律发展史上也相应地先后产生过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法律。

(1)奴隶制法律

奴隶制法律是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意志的表现,是奴隶主阶级对广大奴隶实行统治的工具。奴隶制法律通常采用最极端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的方式,其主要特征有:一是具有明显的原始习惯残留痕迹; 二是否认奴隶的法律人格; 三是刑罚方式极其残酷; 四是确认自由民之间的等级划分。

(2)封建制法律

封建制法律是封建地主阶级对广大农民阶级实行统治的工具,以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共同利益为根本使命。封建制法律的基本特征有:一是肯定人身依附关系:二是封建等级制度; 三是维护专制王权; 四是刑罚严酷、野蛮擅断。

(3)资本主义法律

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经济基础而建立的资本主义法律,其根本任务是维系有利于资产阶级的经济和政治秩序。尽管它强调形式上的平等和自由,但它仍然是以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为依归的法律制度,仍然属于剥削类型的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为三个原则:一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二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自由原则; 三是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4)社会主义法律

在法律发展史上,社会主义法律是新型的法律制度,有着与以往剥削阶级类型法律制度不同的经济基础与阶级本质。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过程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社会主义法律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所创立的; 二是迄今为止社会主义法律都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产生的。

社会主义法律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以公有制为基础,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为历史使命的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律为实现普遍意义的平等、自由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它所承担的历史使命和所追求的历史目标是对以往各种历史类型法律制度的超越。

4. 如何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答案】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仟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础。

②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具体包括两个方面: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山。政治自由主要是指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

③宗教信仰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山。”其含义包括: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一宗教中的这个教派或者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或者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④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包括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 广义的人身自由则还包括与狭义人身自由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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