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法》规定,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的制度。 统一规划。 独立管理。 分级实施。 以行政区域管理为主。 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
《防洪法》规定,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充分考虑洪涝规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防洪的要求,并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确保重点、兼顾一般。 工程措施为主。 非工程措施为主。 防汛和抗旱相结合。 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水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地区水资源的实际情况,按照()的原则,合理组织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 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调度开发。 全面开发。 开源与节流相结合。 地表水与地下水分别调度开发。 节流优先和污水处理再利用。
《水法》规定,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拒不执行水量分配方案和水量调度预案的。 拒不服从水量统一调度的。 拒不执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裁决的。 拒不执行上一级仲裁机构的裁决的。 维护水的现状的。
在实施基金销售适用性原则后办理以下哪些业务必须先登记客户风险等级() 认购。 申购。 转换。 赎回。 定投。
《防洪法》规定,防洪工作实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