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88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强化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矛盾
【答案】矛盾,是指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所固有的两种基本关系或基本属性是斗争性和同一性。
2. 客体非对象化
【答案】客体非对象化,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在生产实践中,主体一方面通过物质和能量的输出改变着客体,同时也需要把一部分客体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加以消费,或者把物质工具作为自己身体器官的延长包括在主体的生命活动之中。这些都是客体向主体的渗透和转化,即客体主体化。实际上,人通过改造对象的活动消化精神产品,使之转化为主体意识的一部分,也是客体非对象化,即客体主体化的表现。
3. 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
【答案】①社会价值的含义:人的社会价值是指个人的创造活动对于社会需要的满足,是人在社会中体现的对于社会的意义。
②个人价值的含义:人的个人价值是指个人通过自己的活动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是人对于自身的意义。
③二者之间的关系:人应当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但个人价值的实现义依赖于社会,人的个人价值总是与社会价值相联系,并且在事实上是从属于社会价值的。
4. 客体
【答案】客体,是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是进入主体对象性活动领域,并同主体发生功能性关系,或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与主体存在着关系的一切是为客体。客体是与主体存在着关系的全部。客体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处于客体的事物,当作为某一具体事物本身的时候,就成了事物主体,其它与之处于关系的物,就变成了客体。处于主体的事物,作为其它事物的关系面出现的时候,就成了客体主客休的关系存在,人们是为了呈现事物。呈现事物,得自于人们对事物的描述,人们在描述某一事物时,在印象里就有了事物的形态,而衬托出这个事物形态的,是形态里的区别,事物相互的影响证明了事物形态区别的存在,存在的形态区别又体现出了具体的事物。存在的形态区别的一切事物,就是存在的客体,印象里的事物的形态就是存在着的主体。
5. 矛盾的普遍性
【答案】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
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二、辨析题
6. 辩证的否定就是全盘否定
【答案】该观点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辩证的否定是这样一种否定,它是通过事物的内在矛盾运动而进行的自我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并通过自我否定,实现自我运动、自我发展。辩证的否定具有两个重要特点:
一是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
二是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总之,辩证的否定就是“扬弃”,而不是全盘否定。
7.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绝对的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
【答案】该观点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真理,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1)马克思主义正确反映了人类发展的规律,它的真理性一再被社会实践所证明。马克思主义正确地提示了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是经过实践反复证明了的客观真理,这是它的绝对性,因而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
(2)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穷尽对社会发展的认识,它没有也不可能解决人类实践所提出的一切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相对的。
(3)马克思主义是历史的产物,无论从认识的广度还是从认识的深度上看,它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真理,随着客观历史的变化和社会实践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也需要得到发展、深化和完善,这是它的相对性,因此我们又必须发展马克思主义。
8. 真理是有用的,因此有用的就是真理。
【答案】该观点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主要是指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一切科学的定律、学说、理论之所以是真理,只是因为它们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真理当中不能含有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成分. 。真理是主观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只有主观符合客观才能是真理。那些不符合实际的思想,虽然对个别人有用,但它也不是真理,如果说凡是有用的都是真理,那就等于取消了真理观。
9. 认识的真正仟务是获得感性经验。
【答案】该观点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阶段。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的表面、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不能起到为实践服务的作用。而理性认识是对事物的本质、全面和内部联系的认识,对实践具有指导的作用。认识的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达到思维,达到对事物的本质、规律性的队
识。为此,就必须由感性队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因此,认识的真正任务是获得理性认识。
三、简答题
10.学习质量互变规律原理有什么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答案】(1)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也称量变与质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
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表现出来的。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或两种基本状态,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包含,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①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是质变的准各,没有一定的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无限地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②质变巩固着量变的成果,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飞跃过程。如果没有质变,量变本身最终也会为旧质的框架所局限而陷于停滞。质变打破了限制量变的旧框架,这就巩固了量变的成果,使量变在新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同时,质变使量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在新质的结构内,开始了更高层次的新的量变,使量变有了新的形式、新的广度和深度。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说明,事物的发展总是先从量变开始。量变达到临界点超出了度,就导致质变,这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质变又引起了新的量变,这是由质变到量变的过程。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的无限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演进过程。
(2)质量互变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质、量作为规范事物存在的基本范畴,转化为方法论就是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及其统一。在学习、工作中,我们要运用质量互变规律,促进我们的学习和工作的不断提高。
①注意量的积累;
②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
③坚持适度的原则;
④坚持连续性与间断性相统一的原则。
11.简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含义及一者的辩证关系。
【答案】(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含义
感性和理性既是人的认识的两种基本形式,又是认识运动过程的两个基本阶段:生动的直观是观念反映过程的第一阶段,即感性认识阶段; 抽象的思维是观念反映过程的第二阶段,即理性认识阶段。认识的辩证运动表现为由生动的直观上升到抽象的思维以及与此相应的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彼此相互区分又相互联系,二者之间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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