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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你怎样理解学前儿童绘画活动中的临摹画?

某供电所进行台区低压负荷调整工作,在实施前工作负责人对班组人员提出:金属材料的配电箱、电表箱应可靠接地,且接地电阻应满足要求。工作人员在接触运用中的配电箱、电表箱前,应检查()是否良好,并用()确认箱体确无电压后,方可接触。带电接电时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箱体外表;","手背;","接地装置;","验电笔"] 中国高校强调专业设置,()高校的专业意识淡薄,本科阶段没有严格的专业,代之以“主修领域”。 ["俄罗斯","日本","香港","美国(该阶段的通识教育的比重是100%)"] 胡光、董军和黄朋于1998年2月分别出资5000元、10000元和15000元设立普通合伙企业春光美食饭店,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1998年12月,饭店经营利润为 9000元,由三人按比例进行了分配。2002年后,董军因为要出国,抽走了自己的10000元出资,在未得到其他两人同意的情况下,声明退伙。胡光、黄朋经清查账目,发现饭店此时已经亏损3000元,饭店继续经营,到了2002年10月亏损达到5000元。此时胡、黄二人经协商,宣告该合伙企业解散:两人分别得到了4000元和2000元的商品,但二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未做处理。企业的债权人望月食品有限公司得知合伙企业已经解散的消息,便找到董军索取5000元欠款,董声称自己已经退出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食品公司又找到胡光,胡光说三人按比例分摊债务,自己的投资占企业的l/6,所以只能负责赔偿公司的部分债务。食品公司只好找到黄朋,要求黄朋对债务进行清偿:黄认为,还债应该是三个人的事,三个人都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其他两人都不还,自己也不还,即使要还,也只能用合伙企业分得的商品进行偿还。在这种情况下,食品公司只好向法院起诉。胡光和黄朋解散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异常评价成功有两种情况 某施工单位在实施新民站10kV海泰线配网自动化改造工程时需对环网柜部分停电,工作许可人提出:若进线柜线路侧有电,应在()设置遮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进线柜开关的操作机构处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同时在()的操作机构处加锁。 ["出线柜;","进线柜;","出线柜接地开关;","进线柜接地开关"] 你怎样理解学前儿童绘画活动中的临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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