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本文研究的课题为协作学习对于自我建构的意义。文章以协作学习作为论证核心概念,从其必然性和可行性两方面给予了充分论述。
协作学习作为一种学习行为方式,其存在的必然性建立在行为主体和行为对象的性质和特征之上。本文应用生命哲学理论、教育哲学观点、认知心理学及脑科学的相关理论分析得知:心理学对于行为主体而言,人作为有机生命体首先具有生存和繁殖的要求,为了满足自身需要,生命从产生的瞬间就开始了学习和认知的旅程,可以说,生命的历程就是生命学习的历程。但是生命个体无疑具有作为生命体的局限性,譬如时间和空间的有限性、精力和体力的有限性、甚至对于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主观趋向性。另一方面,从行为对象的角度出发,后现代对知识的创新型特征促进了海量信息的出现和知识的复杂性、流动性和隐含性。知识的复杂性理论和认知生成理论谈到了知识的无限性、流动性、规律的复杂性和知识的对数回报法则,从而使得认知过程充满无力感和挫败,这并不利于个体的生存。
在此基础之上,协作学习作为学习行为方式就具有了自我构建的意义和可能性,从自组织理论分析,因为协作学习一方面满足了学习者个体突破时间、空间和能力等的局限,而且协作小组由他组织转变为自组织之后有机会为自我建构提供必要的场力推动自我的生成;另一方面知识的复杂性所挑战的不再是个体,而是自组织,以组织形态存在的个体的集合,复杂性得到结构,而此后的自我表征过程也圆满了自我的建构。
为保证协作行为的顺利开展,本文在此基础上以意识生成理论为前提分析了作为互动前提的自我的悬置。自我具有动态稳定性的本质,那么,悬置即为具身具身认知。分布性认知理论和具身认知理论就为协作学习对于自我建构的意义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本文的突破之处在于文章对协作学习创新性的强调了三方面的认知:协作学习的目的在于自我的生存、差异性小组的自组织本体、指导者的核心功能和价值。
协作学习是不断发展的,现象的本质总是处于变化和发展下,所以本文对于作为协作学习理论的发展的协同学习进行了概括介绍,并在教育哲学思想的指导下为协作学习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途径和可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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