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民俗学之民俗学概论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民俗工具论

【答案】民俗工具论是晚清改良派知识分子的启蒙民俗思想。他们把民俗作工具,去反思政体,开化民智和从事补救社会弊病的工作。他们认为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俗都是通过神话传说来叙述的; 在中国,民俗中包含着产生本国的人种、群体、家族、道德、政治、宗教和国体的诸种因素,也包括环境因素、精神因素和情感因素等,要了解这些因素的由来,就必须认识本国的民俗。到了近代,中华民族的成员还依赖于民俗,“自别其众于余众”,井且是中国自强图新的一种基础。但中国晚清社会的积贫积弱,也要从国民的陋俗上挖根源。改良派不主张推翻专制统治,他们对待民俗的态度,也不过是旧瓶装新酒。这种思想给他们的民俗工具论带来了局限。但由于他们的米苏理论评价和相关活动,跟他们对国事的忧愤和对变法的热心宣传结合在一起,因此也在当时产生了相当的影响。

2. 母题

【答案】母题是英文Motif 的音译,意为情节的最小单位,又称“情节单元”、“小情节”等。它主要源于民间文学和民俗学研究,从国外引进。母题是构成神话作品的基本元素。这些元素在传统中独立存在,不断复制。它们的数量是有限的,但通过不同排列组合,可以转换出无数作品; 并能组合入其它文学体裁和文化形态之中,母题表现了人类共同体的集体意识,并常常成为一个社会群体的文化标识。

3. 郭璞的民俗观

【答案】郭璞的民俗观是郭璞接受上古流传下来的怪异神话并吸收外来的佛教文化,按照民俗生活的原来样式对怪异神话进行解释的观点。他发现和收录了一些前人没有记载的神话传说类型。郭璞在《山海经》注中,谈到了炎黄帝族神系,群巫成集、木石崇拜、民间医疗、西王母不死药、仙山和神祭等中国的神话传说。郭璞在他的神话注疏中,展示了一个谷食丰硕、无有差别的理想境界,从而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他的这种归纳,在从前的古籍中是很少见到的,而他受到当时佛教思想影响的痕迹也是明显的。特别是他借助了佛教的创教说模式,引入上古的怪诞神话,帮助人们能够见怪不怪地接受祖先创造的神话遗产,更是对保存中国古代神活的一个贡献。

4. 《旧约》

【答案】《旧约》是犹太教圣经,也是希伯来民族文学遗产的总汇。《旧约》原文为希伯来文,其内容主线是讲上帝与其子民希伯来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故事。后来从犹太教直接诞生了世界二大宗教中的两个——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并随这两大宗教的传播,旧约全书被翻译成世界各国文字,对世界政治、经济、历史和文化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5. 《新约》

【答案】《新约》是基督教《圣经》的第二部分。新约与旧约恰成对比(即摩西之约),因为旧约不能在人的心里产生公义。基督教圣经分为旧约和新约两大部分,新旧约以耶稣出生为界限。《新约》据传是耶稣使徒及其弟子们的著作汇编。《新约》是基督教本身的经典,最初用希腊文写成。《新约》全书由福音书、使徒行传、使徒书信和启示录组成。使徒书信分保罗书信和一般书信; 保罗书信又分教会书信、个人书信、监狱书信和希伯来书。

6. 宗族

【答案】宗族是同聚落居住的父系血亲按伦常建立的社会组织。通常拥有一些共同的财产和一定的共同文化,具政治、经济、宗教、教育等方面较为完整的功能。宗族由家庭组成。家庭是亲子所构成的生儿育女与养老送终通常作为宗族的一份子而存在。

7. 道情

【答案】道情戏是中国黄河流域流行的一种民间小戏。至迟在南宋时,道士在民间布道时就有以渔鼓、简板为伴奏的说唱,称作“道情”。清代晚期,流行于陕西、山西、甘肃、河南、山东等地的道情,以“耍孩儿”、“清江引”等曲调为唱腔,吸收了梆子戏的一些乐器、唱腔和表演技巧等,逐步形成表演故事的道情戏。其内容多取材于道教故事,以劝善布道为目的,也演一些民间生活小戏和历史公案戏。按其流布地区,山西有晋北道情、临县道情、洪洞道情、永济道情等,陕西有陕南道情、关中道情、陕北道情等,甘肃有陇东道情,山东有渔鼓戏、八仙戏等。道情戏早期多以皮影表演或坐班清唱,20世纪50年代起陆续搬上舞台,如陇东道情由皮影而发展为陇剧。

8. 一国民俗学

【答案】一国民俗学是日本民俗学者柳田国男提出的民俗学理论观点,出自其著述的《民间传承论》。柳田国男主张,民俗学应首先是研究本民族和本国的学问,是“自我认识”的学问。当务之急是对本国民俗进行科学的调查研究。至于国际的比较则有待于将来。一国民俗学与方言周圈论、重出立证法一起成为日本民俗学的主要理论支柱,长期指引日本民俗学的进程。

二、简答题

9. 汉族舞蹈中,为什么会有“扭”这一动律?

【答案】舞蹈艺术是随同人类社会生活和出产劳动同步发生,并成为人类历史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门最早构成的艺术形式之一。同样,舞蹈也在民族心理素质和审美幻想的基本上,伴跟着民族的造成发展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乏的审美内容。在中国各民族中,汉族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蹈是秧歌。

汉族舞蹈中之所以会有“扭”这一动律,主要是因为:

(1)稻田中的“十字步”

人们在行距齐整的稻田中劳作,绕着秧苗右上左下地呈规律性地走“十字步”,在蹬水时,因

避免踩伤秧苗及防止泥水溅身而必须贴着地面走。民间舞蹈模拟这一动态,脚踏右上左下的十字步时,腰与胯很自然地出现“扭”的动律。

(2)踩高跷时的平衡舞姿

“扭”是因为人踩着高跷容易跌倒,踩跷的脚必须前后左右来回挪动,再配合胳膊的前后甩摆才可稳住身体的重心、保持平衡。一旦去掉木跷,脚踏在地面重复此动作时,就是地道的秧歌中的“扭”。

(3)秧歌里的“扭”态

在流传秧歌的河北、东北、陕北以及流传花灯的云南等广大民间,则流传说“扭”与以前妇女缠足相关。一双“三寸金莲”,要负荷起成人的体重,只有不停地挪动两只脚,以保持重心,小脚在艰难的左右前后挪动中,呈现出送腰出胯、款款移步的“扭”态。

总之,“扭”在汉族舞中处处皆是,一个“扭”字,把汉族民间舞势态形象地勾画出来。各种各样的扭,各个处所的扭,都有不同。再加上道具的使用,使其与歌舞完美结,更好地表示舞蹈的内容和抒发舞者的情感。这些来自生活的灵感与实物,经过艺术加工,对抒发思想情感、塑造人物性情、并起美化舞蹈形象的作用。

10.宗族的组成要素。

【答案】较为完整的宗族的组成要素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丁口,显示这种血缘关系的族谱、祠堂、祖坟,资助这一组织及其活动的族产,以及协调这种关系的族规和族房长。

(1)宗族的丁口

在宋代以前,贵族和官宦的血缘组织可以形成世家大族,而普通人的族通常指“五服”和“九族”。后来,在民间,五服的范围即为血缘组织的范围,“出五服”就不算一家人了。讲到中国家族,动辄称九族。实际上,九代人不可能同时在世,在世的人一般不出“五服”的范围。这种族只是大家庭而已,依据人员的现实存在和有限的记忆来认同血缘组织,因而族的丁口范围总是固定的。一套称谓民俗标明了丁口之间的亲属关系。在传统社会或现在还比较重传统的地区,如果宗族大于九族,对九族之外,所指所称,基本上沿用上列亲属称谓,而不直呼其名,最起码对上辈和长者是如此。

(2)宗族的族谱及族规

族谱是宗族共同体存在的文字形式,包括本族源流世系、族籍登记、先贤礼赞、界址墓图以及族规家训之类。各地各族大同小异。“本族源流”和“先贤礼赞”编纂一些传说和史事,宣扬祖德确记本族的社会名望和地位,用以感发子孙的崇敬之心和认同意识。一些宗族对谱书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较早而又被后世引用的族规家训有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北宋司马光的《居家杂仪》、南宋袁守的《袁氏世范》等。乾隆一七年,江西巡抚陈宏谋汇集36种家训家范,刊为《训俗遗规》。还有朱熹的《增损吕氏乡约》,王孟箕的《讲宗约会规》,王士晋的《宗规》,朱伯庐的《劝言》,高忠宪的《家训》等。各宗族制定族规,多参考上述成法。其中的一些条文直接录自《易经》、《礼记》、《尔雅》、《白虎通》等典籍中关于君臣父子宗亲关系的言论。

(3)宗族的族长和族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