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吐魯番契約文書是吐魯番地區出土的珍貴文獻資料,主要發現于阿斯塔那和哈拉和卓墓葬中,其時代大體從魏晉到唐中晚期。吐魯番契約文書作為一種出土文獻具有不同于傳世文獻資料的特點,如真實性、豐富性、同時性等。吐魯番契約文書與敦煌契約文書同為出土文獻,而且時代前後相連,地域上也相距不遠,雖然吐魯番契約沒有敦煌契約完整,內容大多殘缺不全,可這并不能掩蓋吐魯番契約文書的研究價值。因為吐魯番契約的時代較早,與敦煌契約前後銜接,對它的詞語研究可以考察契約類部分詞彙的發展情況,並且資料的同時性能真實的反映當時語言的實際面貌,因此吐魯番契約文書仍然具有很大的研究價值。
本文運用訓詁學的方法,考釋吐魯番契約文書中一些詞語,目的在於更好的理解契約文書內容,也可以為近代漢語詞彙研究和辭書編纂提供參考,從而做出歷史、社會等方面的進一步研究。在詞語例釋中,將會對文書中出現頻率較高的同義詞組進行辨析,這樣可以簡單了解同一組詞中不同詞語的細微差別。
文章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對本文寫作的概述,主要包括研究資料選取的範圍、契約文書的特點、契約文書詞彙的特點以及對本文的寫作意義的簡要闡述。第二部分是本文的主體部分。在這部分,將對吐魯番契約文書中的一些詞語進行分類考釋,并對契約中出現的一些固定用語進行例釋。在詞彙選擇方面,主要選取在契約中出現較多,同時在各大辭書中未解釋、未收錄或釋義不全的詞語。在具體劃分詞彙時,按照詞彙意義進行歸類,分為兩大類七小類,通過對這兩大類詞彙的研究,可加深對吐魯番契約內容的理解。在對詞語考釋的過程中,主要採取排比歸納、利用舊注、審辨字形等方法,通過大型工具書釋義和對不同例證進行比較歸納,考釋出該詞語的意義。
通過全文的研究,基本上對吐魯番契約文書中所選的詞語做出了較恰當、準確的考證,這為吐魯番學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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