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州大学法学院847经济法学考研导师圈定必考题汇编及答案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会计法》的适用范围、立法目的和原则。
【答案】(1)《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会计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统称单位),都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会计法调整社会各领域的会计关系,既属经济法领域,也涵盖其他法律部门。
(2)《会计法》的立法目的
①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②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直接目的);
③通过发挥会计工作的作用,达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最终目的)。
(3)《会计法》的原则
①合法性原则。各企事业、机关团体或单位办理会计事务,都必须依照《会计法》的规定; 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会计法》第7条的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③法制统一的原则。《会计法》第8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2. 竞争法的缘由何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各自的客观依据及作用是什么?
【答案】(1)竞争法产生的最重要的缘由
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是经济领域里的竞争,是市场上的竞争。人们把这种竞争称为经济竞争或市场竞争。市场竞争一般是指商品生产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为了取得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相互争胜活动。这种相互争胜的活动,是竞争者把自己生产经营的商品投入市场,接受价值规律和消费者的检验,相互比较,优胜劣汰的活动。单纯的市场竞争会导致交易秩序的混乱,不利于市场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于是《竞争法》随之诞生。
(2)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各自的客观依据及作用
①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客观依据及作用
我国于1993年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反垄断法》尚未制定的前提下规制市场的不正当竞争以及部分垄断行为,形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客观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反垄断法》,以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规制市场上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②反垄断法各自的客观依据及作用
2007年我国《反垄断法》的出台,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法治在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
发展阶段,形成反垄断法的客观依据。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竞争,遏制限制竞争行为,优化竞争结构,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 同时,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政策工具。各国普遍重视利用反垄断法律制度,来防止和制止来自国内、国外的垄断行为,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竞争力,在美、日等国素有“经济宪法”之称。
3. 设立期货公司的方式如何?
【答案】(1)期货公司的概念
期货公司又称期货商或者期货经纪商,是指接受投资者委托从事期货经纪服务的法人。在我国,期货公司是依法设立的经营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
(2)期货公司的设立:
①设立期货公司,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在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②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
③期货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提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④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 新闻传媒市场竞争的法律规制与竞争法的关系如何?
【答案】(1)新闻传媒业法和反垄断法等竞争法的关系,与电信法、邮政法、电力法等和竞争法的关系一样,就与竞争法而言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2)在发达国家,出于维护言论和出版自由的宪法原则、媒体的多元化和新闻报道的多样性考虑,对媒休的集中加以限制。
(3)我国新闻传媒业的市场竞争在一定范围内已经很激烈,但是由于认识不到位,相关传媒业法规中缺乏有关公平竞争的考虑和规定。鉴于新闻传媒的事业单位属性,对其又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样就造成了该领域的竟争和垄断处于脱法状态。
(4)新闻传媒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其垄断和竞争应纳入法制轨道,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在新闻传媒业立法中就其特殊竟争问题作出规定,并明确其也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5. 简述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区别。
【答案】(1)三个措施的概念界定
①倾销与反倾销。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的市场内,如因此对该国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的威胁,或者对其国内工业的建立造成实质性的阻碍,则构成倾销。发生倾销事件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反倾销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阻碍。反倾销措施主要为征收反倾销税。
②补贴与反补贴。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以及对其价
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者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国家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措施。如果补贴导致受补贴产品出口激增,使进口国生产同类产品的工业遭受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阻碍了某一工业的建立,则进口国可对补贴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
③保障措施。保障措施特指对被裁定违反保障条款的进口产品采取提高关税、限制进口、禁止进口或特别许可进口等各项措施。
(2)三个措施的相同点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的进口国保护本国工业、限制进口产品而设立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即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随着各缔约国一般工业品关税水平大幅度消减,关税壁垒作用逐渐减弱,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其较强的灵活性、可操作性以及良好的贸易保护效果而备受各国青睐,特别是在贸易保护主义趋势又有所抬头的国际贸易形势下,它们更有可能被各国频频使用而成为实施贸易保护的一剂良药。
(3)三个措施的差异点
①措施所针对的行为主体不同。倾销行为和保障措施的主体是出口国的企业; 补贴行为的主体是出口国的政府或其他机关。
②三个措施的行为性质不同。倾销和补贴这两种行为都属于不公平竞争行为; 保障措施所针对的行为是一种在公平竞争条件下的行为,保障措施只是在对国内工业产生严重损害或对一国国际收支平衡带来严重影响等紧急情况下才被采用。因此,反补贴、反倾销对进口国产业所受损害程度的要求是“重大损害”,而保障措施要求的是“严重损害”,后者的执行条件和程序严于前两者。
③三个措施使用的对象不同。反倾销使用面最广,可以针对市场经济国家、非市场经济国家或混合经济国家的产品出口行为; 反补贴措施通常针对市场经济国家; 保障措施可以针对任何国家,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相对更有威胁性。
④三个措施具体执行的手段不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最终执行方式是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保障措施的执行方式可以包括提高关税、禁止进口、对进口产品实行许可证或配额的数量限制以及特别行政审批手续等各种手段。
综上所述,两两比较,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差别主要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使用上。另外,反倾销具有形式合法、易于实践、能够有效排斥外国产品的进口且不易招致报复等特点,而反补贴因补贴形式多样,加上系政府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故实施较为困难易招致报复。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主要存在使用对象、制裁成本、实施程序的繁琐及难易程度上的差异。反倾销相对于保障措施在使用对象上具有更强的选择性和灵活性,制裁成本更低,实施程序更易于操作以及预见性更为确定。由此可见,反倾销比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在实施过程中更易于以最低的代价获得最大的保护效果。
二、论述题
6. 违反税法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案】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应承担的违法责任主要是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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