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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接近宪政——国家与社会视野下的政治权利,1912-1928

关键词:宪政,政治权利,社会力量,一体化国家

  摘要

本文通过实证性研究,从北洋政府时期公民政治权利的实际状况切入,揭示了社会结构与政治转型之间的关系。随着清朝解体,民国建立,北洋政府时期具有了基本的宪政框架,但却没有实现宪政。北洋时期宪政实践的特点体现为政治权利的自发发展与国家建制的混乱残缺。由于公共领域的发育不良,政治权利的发展也呈现出各种乱象,这样的政治权利发展无法促生出现代的宪政体制,而当时国家建设方面的不足也难以支撑起良性的社会发展。值此之时,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注意培育社会力量和公共领域,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成熟的现代国家;二是通过国家权力对社会进行改造。前一条路无疑是一个渐进而长期的过程。在当时内忧外患的情况下,直接加强国家权力,实现政治动员,解决内忧外患问题则成了许多精英的选择。国民党党-国的一体化结构一定程度上结束了军阀纷争,但却带来了新的问题,这种一体化的国家结构对于民国初期自发发展的政治权利也产生了压制性的效果。本文在结构上,除导论和结论之外,正文主要分为四部分,探讨四种主要的政治权利,即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担任公职的权利、结社自由、言论自由,这四个方面都反映出了中国现代转型所面临的结构问题。参政权主要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担任公职的权利,对这两部分的分析本文主要从“士”阶层的现代转型、社会结构与政治转型之间的关系切入。政治自由的核心是结社自由与言论自由,对于这两部分的分析本文主要围绕着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博弈展开。本文认为,在政治权利与社会力量、国家建设之间存在着正相关性。民国初期之所以能够接近宪政,是由于社会的自发发展为之提供了可能,而最终未能实现宪政,则是由于在一个成熟的社会领域形成之前便受到了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