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属于工业企业成本项目的是()。 财务费用。 燃料和动力。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管理人对抵销主张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破产申请受理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 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正确划分各种费用支出的界限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承受能力原则。 受益原则。 因果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
东风公司2×17年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1)购入固定资产支付价款200万元; (2)购入无形资产支付价款150万元; (3)购入投资性房地产支付价款250万元; (4)购人工程物资支付价款50万元; (5)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20万元; (6)支付专门借款利息费用30万元,其中资本化利息费用1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东风公司2×17年度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690。 700。 670。 600。
根据《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取回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除可能导致取回物被转让、毁损、灭失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外,债务人重整期问,权利人要求取回债务人合法占有的权利人的财产,不符合双方事先约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代销费等费用,管理人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权利人依法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有权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权利人依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的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向管理人主张取回所涉争议财产,管理人以生效法律文书错误为由拒绝其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和进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7年1月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公司生产的500件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管理人员。该批产品的单位成本为1.2万元,市场销售价格为每件2万元(不合增值税税额)。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在2017年因该项业务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