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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时尚类月刊《流行都市》由甲出版社主办。2008年1月,从事广告经营业务的乙公司打算开拓利用时尚类期刊经营广告的新途径。经协商,乙公司与甲出版社达成合作协议:甲出版社每年安排出版4期《流行都市》增刊,由乙公司提供稿件;甲出版社须对全部稿件进行审阅并作必要的编辑加工;乙公司负责增刊的印制和出版社自办发行范围以外的发行事务,并承担所需的相应费用;乙公司付给甲出版社编录费和管理费,标准为每期4万元。
协议书签订后,乙公司招聘3名应届大学毕业生组成合作部,负责组织稿件并设计版面。2008年3月初,乙公司把图文已经组版的电子文件送交甲出版社。收到乙公司送交的电子文件后,《流行都市》编辑部的一名编辑抓紧时间进行审阅并作了必要的编辑加工,编辑部主任翻阅复核初审编辑的修改之处后即提交甲出版社总编辑签发,随后到本社出版科开具印刷委托书,交乙公司具体安排印制。2008年3月底,第1期增刊印制完毕。这些增刊除按协议约定交甲出版社一部分外,其余均由乙公司安排发行。
增刊在面封上以80级字印制当期主题“都市之春”,在其下方以40级字印刊名“流行都市”,用22级字标明“2008年增刊1”字样;登载的内容均为介绍大都市年轻白领各种生活爱好的文章和图片,并插入许多与主题相关的广告;为适应广告的登载,增刊的开本比正刊稍大,页面数也比正刊多。
但是,增刊出版不久,该省新闻出版局认定甲出版社与乙公司之间的“合作”属于买卖刊号行为,并对双方进行了行政处罚。

作者Y创作的长篇小说《海啸》出版后,画家F写信给Y,称其欲将小说改编成连环画交付出版,请求Y授权。不久,Y回信表示同意。F在改编中为了“抓住读者眼球”,对小说内容作了很大改动:把作为主要人物之一的女英雄、土改工作组组长张梅改写成一个时常卖弄色相的轻佻女子,对其他情节和人物也作了有违原作意思的调整、改动。2000年,全部稿件完成,F未与Y联系就将之投到专门出版美术图书的H出版社,并应H出版社要求随稿件附上了Y同意授权的信件。H出版社进行三级审稿后与F签订了出版合同。在出版过程中,H出版社曾对稿件的文字表述方式和画面作少量修改,并得到F的认可。2001年9月,连环画《海啸》出版,其封面和扉页应F的要求标明“本书根据Y的同名长篇小说改编,F改编”。不久,H出版社因看好《海啸》的市场走势,打算利用连环画中的一些画面配上故事朗诵和背景音乐制作成VCD音像读物出版。为能与背景音乐和画面展现时间相匹配,拟将连环画中过于简短的叙述文字换成小说原文。H出版社在与F结算其应得的稿酬时向他完整地谈了这一设想,并说明与朗诵者和背景音乐著作权人均已经达成协议,只需F同意授权就可以开始制作。F表示完全同意H出版社的做法,并与其签订了合同。H出版社以“出版配合本版出版物的音像制品”为由向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后,于2002年4月出版发行其自行制作的VCD音像读物《海啸》。光盘表面和外包装上,只印有与连环画面封所用字体相同的“海啸”“H出版社出版”及作者、责任编辑、版号、定价项,其中定价和责任编辑姓名都与连环画不同,Y和F则分别作为小说作者和绘画作者署名。H出版社一直未与Y本人联系。Y直到2002年7月在书店购得连环画《海啸》和VCD音像读物《海啸》后才知道自己的作品已经被改编出版。他阅读后对H出版社和F的做法非常不满,遂将他们告上了法庭。本案中F的侵权行为有哪些?请作选择回答。() ["A.对小说原作的内容作了很大改动","署名时没有将Y列为合作作者","在选择出版社时没有征求Y的意见","未征得Y同意就认可H出版社对连环画稿件作的修改","完全同意H出版社出版VCD音像读物"] 作者Y创作的长篇小说《海啸》出版后,画家F写信给Y,称其欲将小说改编成连环画交付出版,请求Y授权。不久,Y回信表示同意。F在改编中为了“抓住读者眼球”,对小说内容作了很大改动:把作为主要人物之一的女英雄、土改工作组组长张梅改写成一个时常卖弄色相的轻佻女子,对其他情节和人物也作了有违原作意思的调整、改动。2000年,全部稿件完成,F未与Y联系就将之投到专门出版美术图书的H出版社,并应H出版社要求随稿件附上了Y同意授权的信件。H出版社进行三级审稿后与F签订了出版合同。在出版过程中,H出版社曾对稿件的文字表述方式和画面作少量修改,并得到F的认可。2001年9月,连环画《海啸》出版,其封面和扉页应F的要求标明“本书根据Y的同名长篇小说改编,F改编”。不久,H出版社因看好《海啸》的市场走势,打算利用连环画中的一些画面配上故事朗诵和背景音乐制作成VCD音像读物出版。为能与背景音乐和画面展现时间相匹配,拟将连环画中过于简短的叙述文字换成小说原文。H出版社在与F结算其应得的稿酬时向他完整地谈了这一设想,并说明与朗诵者和背景音乐著作权人均已经达成协议,只需F同意授权就可以开始制作。F表示完全同意H出版社的做法,并与其签订了合同。H出版社以“出版配合本版出版物的音像制品”为由向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后,于2002年4月出版发行其自行制作的VCD音像读物《海啸》。光盘表面和外包装上,只印有与连环画面封所用字体相同的“海啸”“H出版社出版”及作者、责任编辑、版号、定价项,其中定价和责任编辑姓名都与连环画不同,Y和F则分别作为小说作者和绘画作者署名。H出版社一直未与Y本人联系。Y直到2002年7月在书店购得连环画《海啸》和VCD音像读物《海啸》后才知道自己的作品已经被改编出版。他阅读后对H出版社和F的做法非常不满,遂将他们告上了法庭。本案中H出版社违反了出版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有哪些?请作选择回答。() ["A.出版VCD音像读物未报文化部批准","VCD音像读物及其外包装上所印的内容不符合规定","为VCD音像读物和连环画安排不同的责任编辑","自行制作VCD音像读物而未委托持有《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的单位制作","VCD音像读物标有与连环画不同的定价"] 作者Y创作的长篇小说《海啸》出版后,画家F写信给Y,称其欲将小说改编成连环画交付出版,请求Y授权。不久,Y回信表示同意。F在改编中为了“抓住读者眼球”,对小说内容作了很大改动:把作为主要人物之一的女英雄、土改工作组组长张梅改写成一个时常卖弄色相的轻佻女子,对其他情节和人物也作了有违原作意思的调整、改动。2000年,全部稿件完成,F未与Y联系就将之投到专门出版美术图书的H出版社,并应H出版社要求随稿件附上了Y同意授权的信件。H出版社进行三级审稿后与F签订了出版合同。在出版过程中,H出版社曾对稿件的文字表述方式和画面作少量修改,并得到F的认可。2001年9月,连环画《海啸》出版,其封面和扉页应F的要求标明“本书根据Y的同名长篇小说改编,F改编”。不久,H出版社因看好《海啸》的市场走势,打算利用连环画中的一些画面配上故事朗诵和背景音乐制作成VCD音像读物出版。为能与背景音乐和画面展现时间相匹配,拟将连环画中过于简短的叙述文字换成小说原文。H出版社在与F结算其应得的稿酬时向他完整地谈了这一设想,并说明与朗诵者和背景音乐著作权人均已经达成协议,只需F同意授权就可以开始制作。F表示完全同意H出版社的做法,并与其签订了合同。H出版社以“出版配合本版出版物的音像制品”为由向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后,于2002年4月出版发行其自行制作的VCD音像读物《海啸》。光盘表面和外包装上,只印有与连环画面封所用字体相同的“海啸”“H出版社出版”及作者、责任编辑、版号、定价项,其中定价和责任编辑姓名都与连环画不同,Y和F则分别作为小说作者和绘画作者署名。H出版社一直未与Y本人联系。Y直到2002年7月在书店购得连环画《海啸》和VCD音像读物《海啸》后才知道自己的作品已经被改编出版。他阅读后对H出版社和F的做法非常不满,遂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时尚类月刊《流行都市》由甲出版社主办。2008年1月,从事广告经营业务的乙公司打算开拓利用时尚类期刊经营广告的新途径。经协商,乙公司与甲出版社达成合作协议:甲出版社每年安排出版4期《流行都市》增刊,由乙公司提供稿件;甲出版社须对全部稿件进行审阅并作必要的编辑加工;乙公司负责增刊的印制和出版社自办发行范围以外的发行事务,并承担所需的相应费用;乙公司付给甲出版社编录费和管理费,标准为每期4万元。 协议书签订后,乙公司招聘3名应届大学毕业生组成合作部,负责组织稿件并设计版面。2008年3月初,乙公司把图文已经组版的电子文件送交甲出版社。收到乙公司送交的电子文件后,《流行都市》编辑部的一名编辑抓紧时间进行审阅并作了必要的编辑加工,编辑部主任翻阅复核初审编辑的修改之处后即提交甲出版社总编辑签发,随后到本社出版科开具印刷委托书,交乙公司具体安排印制。2008年3月底,第1期增刊印制完毕。这些增刊除按协议约定交甲出版社一部分外,其余均由乙公司安排发行。 增刊在面封上以80级字印制当期主题“都市之春”,在其下方以40级字印刊名“流行都市”,用22级字标明“2008年增刊1”字样;登载的内容均为介绍大都市年轻白领各种生活爱好的文章和图片,并插入许多与主题相关的广告;为适应广告的登载,增刊的开本比正刊稍大,页面数也比正刊多。 但是,增刊出版不久,该省新闻出版局认定甲出版社与乙公司之间的“合作”属于买卖刊号行为,并对双方进行了行政处罚。 时尚类月刊《流行都市》由甲出版社主办。2008年1月,从事广告经营业务的乙公司打算开拓利用时尚类期刊经营广告的新途径。经协商,乙公司与甲出版社达成合作协议:甲出版社每年安排出版4期《流行都市》增刊,由乙公司提供稿件;甲出版社须对全部稿件进行审阅并作必要的编辑加工;乙公司负责增刊的印制和出版社自办发行范围以外的发行事务,并承担所需的相应费用;乙公司付给甲出版社编录费和管理费,标准为每期4万元。 协议书签订后,乙公司招聘3名应届大学毕业生组成合作部,负责组织稿件并设计版面。2008年3月初,乙公司把图文已经组版的电子文件送交甲出版社。收到乙公司送交的电子文件后,《流行都市》编辑部的一名编辑抓紧时间进行审阅并作了必要的编辑加工,编辑部主任翻阅复核初审编辑的修改之处后即提交甲出版社总编辑签发,随后到本社出版科开具印刷委托书,交乙公司具体安排印制。2008年3月底,第1期增刊印制完毕。这些增刊除按协议约定交甲出版社一部分外,其余均由乙公司安排发行。 增刊在面封上以80级字印制当期主题“都市之春”,在其下方以40级字印刊名“流行都市”,用22级字标明“2008年增刊1”字样;登载的内容均为介绍大都市年轻白领各种生活爱好的文章和图片,并插入许多与主题相关的广告;为适应广告的登载,增刊的开本比正刊稍大,页面数也比正刊多。 但是,增刊出版不久,该省新闻出版局认定甲出版社与乙公司之间的“合作”属于买卖刊号行为,并对双方进行了行政处罚。本案的下列事项中哪些是违规的?请作选择回答。() ["A.甲出版社决定每年安排出4期增刊","乙公司招聘应届大学生组成合作部从事组织稿件、设计版面的工作","增刊开本比正刊稍大","增刊面封用80级字印当期主题,用40级字印刊名","增刊页面数比正刊多"]

时尚类月刊《流行都市》由甲出版社主办。2008年1月,从事广告经营业务的乙公司打算开拓利用时尚类期刊经营广告的新途径。经协商,乙公司与甲出版社达成合作协议:甲出版社每年安排出版4期《流行都市》增刊,由乙公司提供稿件;甲出版社须对全部稿件进行审阅并作必要的编辑加工;乙公司负责增刊的印制和出版社自办发行范围以外的发行事务,并承担所需的相应费用;乙公司付给甲出版社编录费和管理费,标准为每期4万元。
协议书签订后,乙公司招聘3名应届大学毕业生组成合作部,负责组织稿件并设计版面。2008年3月初,乙公司把图文已经组版的电子文件送交甲出版社。收到乙公司送交的电子文件后,《流行都市》编辑部的一名编辑抓紧时间进行审阅并作了必要的编辑加工,编辑部主任翻阅复核初审编辑的修改之处后即提交甲出版社总编辑签发,随后到本社出版科开具印刷委托书,交乙公司具体安排印制。2008年3月底,第1期增刊印制完毕。这些增刊除按协议约定交甲出版社一部分外,其余均由乙公司安排发行。
增刊在面封上以80级字印制当期主题“都市之春”,在其下方以40级字印刊名“流行都市”,用22级字标明“2008年增刊1”字样;登载的内容均为介绍大都市年轻白领各种生活爱好的文章和图片,并插入许多与主题相关的广告;为适应广告的登载,增刊的开本比正刊稍大,页面数也比正刊多。
但是,增刊出版不久,该省新闻出版局认定甲出版社与乙公司之间的“合作”属于买卖刊号行为,并对双方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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