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市场的功利性使得中国人在对成功的热烈追逐中逐渐成为工具性存在,然而当代中国社会更需要符合现代精神的人,从而呼唤合格的具备基本道德心理的公民教育。考试作为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选拔和甄别、评价和衡量人的制度工具,它不仅为中国社会各个层面选拔优秀人才,也是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一种模式,更是维系整个社会阶层流动的重要机制之一。考试制度的存在必须接受道德的评价,按照伦理的标准来进行考试制度的安排。本文着重对人们关注度较高、已经形成系统机制的考试制度——高考、公务员考试等考试制度进行伦理学分析,立足于制度伦理学的理论视野,在消化、吸收了以往相关制度伦理学的研究,汲取了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透过对古今中国考试制度伦理精神的深入剖析,指出考试制度蕴含着正义、公平、竞争、诚信和合理性等伦理价值理念。
刚性的考试制度在社会实践中,利弊共存。作为人才选拔的一种方法,考试制度之所以长期存在,就是因为整个社会承认一个人的才能主要依据他在国家考试中的成绩,而不是根据家庭出身给他带来的权势和财富。在古代,由于受到“维护大一统”、“礼治”、“德治”、“民本”、“公平”、“知识本位”、“学而优则仕”等为主体价值的文化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的考试文化形成了对象开放、标准统一、机遇平等、规程严密、择优选才的基本考试观念和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本质精神的价值取向。时至今天,这种考试观念和价值取向仍然是考试的核心原则。通过考试制度的伦理价值安排,不仅可以使得每一个社会成员通过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和机会选择等后天努力,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和社会地位,激发个人潜能,保持社会的发展活力。
而另一方面,考试制度的原初设计与实践中突显的伦理精神背离现象:公私背离、义利冲突、公正与科学的难以兼顾、德才的貌合神离、荣耻观的伦理矛盾、动机与效果的冲突以及当前考试制度中存在的制度伦理价值偏离——功利性结果论、个体自由的抑制、亲子伦理冲突、否定之否定规律背离、公平原则的挑战、诚信原则的缺失等,本文逐一进行解析。
只有良性的考试制度伦理才能推动考试制度本身和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考试制度面临改革,正如罗尔斯所言:“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和修正。”而考试制度改革的伦理动机是对“善”的目的的永恒追求,考试制度改革的伦理诉求和核心指导价值理念是要贯彻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通过考试制度改革,实现考试对象的个性解放和个性发展;借由科学合理的考试伦理,彰显公平正义的最高价值目标;倡导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培养考试对象的德性之美等。考试制度在改革中显现的合理的伦理价值追求,在此基础上保证从程序上、实质上实现考试公正,为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提供可靠地保证。
论文最后部分指出,考试制度伦理的彰显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阶层合理流动、促进学校教育的理性发展、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重塑人才评价机制和预防公共权力腐败。从而创设合理有序良性的考试伦理安排,使之成为解决当今中国社会问题的一把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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