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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820新闻传播实务之《新闻编辑学教程》考研内部复习题2

  摘要

一、论述题

1. 新闻编辑如何防范新闻侵害隐私权?

【答案】魏永征先生在其著作《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中曾提出几种排除新闻侵害隐私权的依据,可以为编辑处理一此可能招致侵害隐私权的作品提供一此思路。

(1)认真分析披露内容是否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因为凡是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事情,或者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公开的事情,不受隐私权的保护。

(2)征得当事人的同意。1998年2月山西临汾农村一位16岁少年,因受伤到医院手术,没有想到因输血混乱,被误输入艾滋病毒携带者的血液而感染艾滋病。《民主与法制》报道此事时,在文后注明“根据受害人的监护人的要求,为寻求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本文使用了受害人的真实地址、姓名和照片,特此声明。”

(3)使不可辨认。还有一些私人事情有报道价值,但当事人又不同意公开。一个变通的力一法就是使公众不可能从新闻中辨认或推断有关当事人,如略去当事人的姓名、模糊当事人的身份等。刊登照片时遮盖住局部,在电视上打上“马赛克”,有时连声音也要予以处理。

要注意隐私权与名誉权概念的区分。如果一篇报道仅仅暴露某人不希望公众了解的私生活,而这些私生活又确系事实,这个问题就属于隐私权的问题; 如果一篇报道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伤害了被报道人的名誉,则属于名誉侵权了。

2. 简述新闻报道失实的原因。

【答案】产生虚假新闻的原因十分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治的原因

从历史上看,重大的失实报道大都有其政治背景和政治原因。而“左”的思想路线往往是新闻造假的理论依据,也是产生虚假新闻的重要原因。林彪、“四人帮”一伙在“文化大革命”中鼓吹“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提出“事实要为政治服务”,而且主张“只要是政治需要,事实没有的可以加上去”,等等。这些谬论成了“文化大革命”中新闻造假的“理论依据”。

在我们的队伍中,现在仍有一些人依然习惯于过去的思维方式和报道方式,以“政治需要”为借口,不讲客观事实,小计传播效果,任意地制造典型,编造新闻,搞虚假报道。这种情况虽小多见,但在群众中却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2)社会的原因

产生虚假新闻的社会原因主要表现在党风和社会风气小正。

例如,个别领导干部爱听恭维话,好大喜功。他们只希望报道自己的成绩、功劳和经验,容不得批评意见。这就造成了一些新闻媒介常常只报喜不报忧,只讲成绩不讲问题的情况,使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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