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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我国确定国家秘密制度分析

关键词:确定国家秘密/制度/分析

  摘要

确定国家秘密工作是保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对国家秘密做到有效保护,就必须明确国家秘密的范围,准确界定什么是国家秘密、什么不是国家秘密,才能够做到该公开的能够公开,该保密的能够保住。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和随后颁布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规定了较为科学的国家秘密的定义,较准确地划分了国家秘密的范围,提出了界定国家秘密三个密级的标准,规定了将具体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和解密的一系列程序。这些对于规范定密、缩小国家秘密的范围、减少国家秘密的数量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从实际工作中看,现在的定密工作中,还存在定密偏高、定密范围过大的问题,也存在着该定密不定密的现象,定密随意性很大,解密程序很少履行,定密工作还很不规范。在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高科技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保密法制建设面临着一些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借鉴国外保密立法的先进经验,完善我国的保密法制。本文运用文献查询和比较研究等方法,系统分析我国确定国家秘密的制度,借鉴国外确定国家秘密制度,提出了完善我国确定国家秘密制度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