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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机械表演权

【答案】机械表演权,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以及饭店、酒吧、歌舞厅、机场、车站等使用录音制品的行为。其商业性使用人除了要向著作权人、表演者支付费用外,还应向录音制品的制作人支付相应的使用费。我国《著作权法》没有规定录音制品的机械表演权,但这是各国著作权法的大势所趋,也是国际公约的要求。

2. 《巴黎公约》的临时保护原则

【答案】《巴黎公约》的临时保护原则是指,缔约国应对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以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果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不再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而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

3. 商标标识印制管理

【答案】商标印制管理,是指包括对商标印制单位的资格要求、商标印制单位的商标印制管理制度、商标印制的承印和拒印以及违反商标印制管理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内的管理制度。

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商标印制管理制度的核心,具体包括:

①商标印制的审核制度

印制单位的商标印刷业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商标图样,凡手续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予以承印,否则应予以拒印。

②登记制度和档案制度

商标印制单位应将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商标的情况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上面要写明商标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

③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

商标标识出入库时,商标印制单位应当清点数量和登记台账,保证印制的商标出入正确,杜绝违法印制的商标投放市场。

④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

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是指对印刷中产生的废次商标标识进行登记造册,由印制单位统一销毁的制度。

4. 企业名称权

【答案】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由于企业的营利性,

企业不仅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名称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企业还有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企业进行名称登记,可以防止他人使用其名称进行不正当竞争,影响其商业信誉,侵害其商业利益。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该企业即享有使用权,并产生两种法律效力,排他效力和救济效力。

5. 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而直接投放市场使用的商标。未注册商标没有商标专用权。我国商标法采取自愿注册的原则,允许使用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

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未注册商标不得冒充注册商标

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将未经注册的商标当做注册商标加以使用的行为以及商标注册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在未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并标明注册标志或字样的行为。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2)未注册商标的构成小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性条款的规定

未注册商标可以使用,但其文字、图形或者组合不得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有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3)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应保证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

《商标法》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4)使用未注册商标必须标明企业名称和地址

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应当在商品和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和地址。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必须在包装上标明。违反者要从严查处,没收其违法所得。

6. 著作权与版权

【答案】(1)概念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版权是英美法系的概念,是复制权的演进结果,它着重于财产性权利,基本不考虑精神性权利。

(2)二者的联系

著作权是“版权”与“作者权”折中的结果,它将财产权利与精神权利同等对待,偏向性不明显。在某种程度上,著作权即版权。

(3)一者的区别

①主体不同。版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 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才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

②客体不同。版权的客体是书刊及音像出版物; 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其保护的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

③形成机制不同。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 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④内容不同。版权的内容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 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⑤期限不同。在我国,版权的期限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确定,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则由法律专门规定

二、简答题

7. 作品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哪些?

【答案】作品是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1)我国立法的规定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①文字作品;

②口述作品;

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④美术、建筑作品;

⑤摄影作品:

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⑦下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⑧计算机软件;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作品的构成要素

①作品必须是已经表达出来的形式。在作者大脑中形成而没有以任何方式表达出来的东西,就不是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

②作品必须是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的表达形式。

③作品必须表达出作者的综合理念。没有任何意义的表达形式,常用的标语、口号等,都不是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

8. 专利强制许可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案】(1)专利强制许可的概念

“强制许可”是由一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在未经专利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也称“非自愿许可”

(2)强制许可的条件

①专利权人不履行实施义务的强制许可

这里申请强制许可要求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才能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