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817行政法学和经济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导师圈定必考题汇编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投资法
【答案】投资法是指调整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投资主体的直接投资活动进行调控和规范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种经济关系,有表现为国家对非国家的投资主体参与的竞争性投资项目,运用经济杠杆(如利率、税收)间接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也有表现为国家参与为主的基础性和公益性投资项目,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直接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 反垄断法
【答案】反垄断法是调整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现代反垄断法产生的标志是美国1890年制定的《谢尔曼法》。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 经济法的法域属性
【答案】经济法的法域属性是指经济法应当纳入何种法域,公法还是私法,甚至是第三法域。经济法律规范是以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这种经济关系具有特殊性,因此关于经济法法域属性也存在着争议。有主张“公法”,有主张“社会法”,还有卞张不同于“社会法”的第三法域。
4. 转移支付
【答案】转移支付,又称补助支出、无偿支出,从广义上说,是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将部分则政收入无偿让渡给其他各级次政府、企业和居民时所发生的财政支出,它是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
5. 商品期货交易
【答案】商品期货交易,指以实物商品为交易标的物的期货交易。这种期货合约已是商品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化契约,通常期货交易并不涉及实物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转嫁与这种所有权有关的由于商品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内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买卖标准数量的商品合约的交易。商品期货的种类主要包括农副产品、金属产品、能源产品等几大类。
二、简答题
6. 简述市场监管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市场监管法原则,是市场监管法制定和实施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市场监管法原则,应当统帅市场监管法的各规则、各环节,并与宏观调控法原则相区别。
市场监管法的原则为:监管法定原则、监管公平原则、监管绩效原则和监管适度原则。
(1)监管法定原则
在法治之下,市场监管行为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同时还应当有法律明确的实体与程序的界定。
(2)监管公平原则
市场监管法具有人类社会所需要的公平价值,在制定、实施市场监管法规范时就应发实现公平、增进公平和彰显公平为基本准则,通过对市场交易法公平价值的矫正和恢复,均衡实现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
(3)监管绩效原则
追求并体现监管绩效的最大化,包括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技术进步速度和质量的最大化、社会福利提高的最大化等等。绩效的最大化应当不仅仅考察单个市场或单个市场的局部,而应当全面考察各有关因素。
(4)监管适度原则
监管所适之度在于:适市场监管法的“法度”; 追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绩效之度”; 均衡达成形式与实质公平和机会与结果公平的“公平之度”。市场监管法的制定和实施,均须在法定的范围内,以实现绩效的最大化和公平的均衡化作为制约监管手段的选择、节制监管权力运行的力度的基准。
7. 财产税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案】(1)财产税法的概念
财产税法,是指调整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的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关系的法。财产税也属于直接税范畴,但‘已不是对纳税人的财产普遍征收,税法限定其客体范围,以弥补流转税和所得税只能对投人生产经营的财产进行调节之不足。
(2)财产税法的内容
①房产税法a. 房产税,是指以纳税义务人拥有的房产的价值或收益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b.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纳税义务人是此税开征地区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c.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为12% d. 房产税在房屋所在地缴纳,按年计征,分期缴纳。
②契税法
a. 契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其价值或交换差价为征税对象,对承受该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b. 《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由省级人民政府在此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c.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d. 契税的应纳税额=计税依据X 税率;
e. 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具体征收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③车船税法
a. 车船税,是指以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的车船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b.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境内拥有或者管理车船的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缴纳车船税;
c.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8. 简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案】经济法与行政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同属国内法体系,它们之间是并列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交叉关系。
(1)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
①在调整对象方面。经济法与行政法各自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管理关系。它们调整的都是以服从为特征的社会关系。
②在渊源方面。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渊源,都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
③在独立地位方面。经济法与行政法在整个法的体系中,都属于国内法体系,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不是综合部门,更不是法学学科。
④在作用方面。经济法与行政法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国家的改革和发展,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2)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①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一种包括市场监管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在内的经济管理关系。行政法以调整行政管理关系为宜,而不调整经济管理关系。
②法律关系主体不同。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协调主体和协调受体,作为协调主体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行政法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其他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除了国家授权的组织以外,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
③作用不同。经济法对于引导、推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行政法对于引导、推进和保障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经济法在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比行政法所起的作用更为直接和明显。
④调整方法小同。经济法除了实行奖励以外,对于违反经济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采取追究多种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的制裁形式。行政法除了实行奖励以外,对于违反行政法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