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科学家一直在争论法律和金融之间的关系。就这个问题,La Porta等提供了确凿的证据,证明英美法系比大陆法系更有效地支持金融发展。然而,La Porta并没有考虑新兴市场。因此本文选择两个最有影响的重要的转型经济体——俄国和中国进行比较。在我们的方法中,我们沿用和La Porta和其著作者的方法,同时主要借鉴Levine的算法。首先,我们观察俄国整个经济体系的发展。然后,我们计算关于法律和金融体系的参数。法律体系指标包括用以评估股东和债权人如何被保护的参数。其中包括保护居于弱势的个人投资者的公司法,存在的优先权,限制进入重组的主要问题等。研究中将所有金融体系的变量分为两组:金融系统变量,包括国内股票的市值、银行系统的间接费用等 和金融体系外变量,包括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首次发行的数量比例等。进而,将计算结果与中国进行比较。参考F.Allen等关于中国研究。两国有许多共同点:在俄罗斯和中国,债权人的权利的整体发展处在英语系国家和法语系国家之间。英语系国家拥有最强的保护措施,而法语系国家的保护措施比较弱。对股东权利的保护方面,显示与债权人的权利类似的情形。至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发展,包括俄罗斯和中国采取的措施均低于LLSV的所有样本国家。本文的分析和比较研究表明,俄罗斯以及中国支持LLSV理论。这两个国家的法律和金融体系并不发达,因此,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的绩效水平都相当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