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中的规定,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图形标识分为()。 禁止标识 。 警告标识 。 指令标识 。 提示标识。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产品特性 。 主要成份 。 存在的有害因素 。 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时,除应提供:职业史、既往史,还应提供()。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 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 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坚持()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 。 防治结合 。 环境管理。
为做好职业病前期预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