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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大学0308国际经济法 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关税税则

【答案】关税税则(Customs Tariff),是指一国制订并公布实施的按商品类别排列的关税税率表,是海关凭以征收关税的依据和标准。其内容由三部分组成:税号、商品名称和税率。关税税则按照商品的属性将其分成农产品、工业品等大类,以原料组成为主,结合商品的加工程度、制造阶段、最终用途、目的等划分成半制成品、制成品等小类,称为章、主目和子目等,关税税率按税目逐项订出,可以是一目一率,称为单式税则或一栏税则; 也可以订为一目两率或一目多率,称为复式税则或多栏税则。

2. 限制性商业条款

【答案】限制性商业条款,又称限制性商业惯例,一般是指在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技术转让方凭借其技术和经济优势而向受让方施加的,为法律所禁止的,对正常贸易和竞争具有限制或扭曲作用的条款。其在国际贸易中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如卡特尔协议; 利用转移定价限制竟争; 通过合并、接收、合营等形式垄断市场; 许可贸易中的限制性商业条款等。

3. 投资保护协定

【答案】投资保护协定,由美国创立,后被某些建立有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国家所仿效,故也称为美国式双边投资协定。重在对国际投资活动中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特别是与内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相结合,为其提供国际法上的前提与保障。其内容主要规定承保范围、代位求偿权、争端的解决等程序性问题。

4. GATT

【答案】GATT 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简称,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是一个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关贸总协定》的宗旨是缔约各国政府认为,在处理它们的贸易和经济事务的关系方面,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通过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等措施,以对上述目的做出贡献。

5. 电子单证

【答案】电子单证(EDD ,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和协议用电子计算机对约定的信息和数据标准化、格式化,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自动交换和处理。19%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29届会议通过的《电子商业示范法》给ED1定义为:按照商定的标准将信息结构化并在计算机之间进行电

子传递。

6. 投资特许协议

【答案】投资特许协议,又称经济开发协议,是指一个国家同外国私人投资者,约定在一定期限,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其主要特征是:①协议的一方为政府,他方为外国国民; ②协议投资项目,限于在特定地区的自然资源开发和公用事业建设; ③协议须由行政机关或立法机关审批,甚至协议的主要内容还订入法律、法令或行政命令中。

7. 选择性的争端解决方法(ADR )

【答案】ADR ,即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 ,称为“选择性的争议解决方式”,又称非司法方法,是诉讼和仲裁以外的解决争议的各种方式的总称,如通过双力一当事人友好协商或谈判,或者由双方同意的第三人进行调解或仲裁。这种解决争议的方法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通过ADR 解决争议的协议。

8. 国际经贸惯例

【答案】国际经贸惯例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之一,是调整私人国际经济交往的国际惯例,是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制。作为国际惯例的一种形式,国际经贸惯例的形成需具备两个因素:一是物质因素,即有重复的类似行为; 二是心理因素,即人们认为有法律拘束力。从其效力的强弱来看,国际经贸惯例一般属于任意性惯例。

二、简答题

9. 简述CISG 关于买卖双方风险的分担原则。

【答案】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风险不是指任何一种货损的风险,而是仅限于不是由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是可能由于第三人或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害灭失的风险,比如盗窃、火灾、沉船、渗漏、不属于正常损耗的变质。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确定了以下原则:

(1)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采用了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力一法,确定了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69条规定,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方承担。

(2)过失划分原则

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这一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J 清况下。假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则上述原则不予适用。

(3)国际惯例优先原则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国际惯例对风险转移有自己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业己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例如,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 , CIF , CFR 合同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4)划拨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货物在划拨合同项下前风险不发生转移。所谓划拨又称特定化,是指对货物进行计量、包装、加上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通知等方式表明货物己归于合同项下。

(5)当交货涉及运输时,风险于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到买方

10.简述不可抗力的性质及其法律后果。

【答案】(1)不可抗力的概念与性质

①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act of God)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不能履约或不能如期履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②就一般情况而言,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包括水灾、旱灾、海啸、地震、咫风等; 后者包括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具体来说,不可抗力事故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该事故是在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

②事故是在订立合同时,双方不能预见的。但货币贬值、价格涨落,是普通的商业风险,作为商人,是可以预见的职业常识,因此不能算作不可抗力。

③事故不是由任何一方的疏忽或过失引起的。

④事故之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且人力不能控制、不可抗拒的。

(2)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①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而不承担责仟,只有当既有不可抗力因素,又存在当事人过失的情况下,当事人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仟。解除合同还是延期履行合同取决于:a. 意外事故对履约的影响程度; b. 合同标的的性质; c. 意外事故与当事人未履行或未认真履行合同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事故发生后,要将事故的发生和自己的决定及时通知对方或在得到对方通知后,无论同意其意见与否,都应及时作出答复。我国原《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应将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11.简述不违法之诉。

【答案】不违法之诉,又称非违约之诉,是WTO 争议解决机制特有的概念,指在WTO 成员国经济贸易交往中,一缔约方所采取的措施没有违反GATT ,但如此项措施给另一缔约方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