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渤海大学政治与历史学院政治学之政治学原理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氏族社会
【答案】氏族是指具有血缘亲属关系、同族内部禁止结婚的人们的集团。原始氏族社会有氏族、部落和部落联盟几种形式。氏族社会分为母系氏族与父系氏族两个阶段:在氏族制度前期,由于普那路亚式的群婚和妇女在生产与生活中占主要地位,社会处于母权制氏族时期。后来,生产力不断发展,畜牧业出现,男子的经济作用和社会作用增长,父权制氏族代替了母权制氏族。氏族社会具有以下特点:
①氏族内部禁止通婚。
②氏族制度的组织机构一一议事会,是一切成年男女平等表达意见的民主集会。
③氏族成员有互相帮助、互相保护的义务。
2. 社会主义民主
【答案】社会主义民主是指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通过社会主义革命而建立起来的政治民主,是保证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治权利得到广泛、真实、平等实现的政治形式。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政治和公共事务管理的制度,社会成员自治的制度等
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社会主义民主是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发展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通过社会主义法制予以保障。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社会和政治运行的基本规则,因此,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治理和政治运行的基本方略。所以,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同时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制。
3. 国际法
【答案】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它是国家在彼此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规定国家等国际法主体的国际活动和行为,调整国家等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具有约束力的原则、规范和制度的总和。其基本特点包括:
①主体主要是国家;
②由主权国家在处理相互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它的主要法律渊源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③约束力的基础是相关国家承担的相关国际义务,其执行主要靠相关国家的自动、自愿和自觉。国际法的约束力,必须而且只能建立在相关国家承担的义务之上。国际法的实施和实现,依靠的相关国家对于实际履行所承担的义务的自愿和自觉。
4. 国家的社会职能
【答案】国家的社会职能即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权力执行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职能。国家的社会职能是国家本质的一个方面的体现,它执行国家意志即统治阶级的意志,受根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制约,同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国家的社会职能也具有政治性质。
5. 民族
【答案】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对其概念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将民族狭义定义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因此,民族与人种不同,是长期历史形成的社会统一体,是由于不同地域的各种族在经济生活、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和历史发展上不同而形成的。民族的一般特征可以从相互关联的四个方面来考察:
①共同的语言。这是民族形成的必要条件,也是民族统一性和继承性的重要表现之一。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共同语言,这种共同语言是在经济交往和社会交往的基础上产生的。
②共同的地域。这是民族生存的自然环境,也是民族形成的外部条件。分散居住在互不相连的地方,彼此没有共同生活地域的人们,是不可能形成一个民族的。
③共同的经济生活。这是民族形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④共同的心理素质。这是民族存在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特征。在共同的经济生活、紧密的社会交往和统一的语言文字的基础上,各民族逐步形成其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以上四个方面的特征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不能将他们割裂开来孤立地加以认识。
6. 两院制
【答案】两院制是指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分为两院的。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采用这种制度。两院的名称各国不同,如美国叫众议院、参议院,英国叫上议院、下议院等。下议院议员通常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名额按人口或选民人数的一定比例分配。上议院议员的选举办法和名额分配,各国不尽相同。有的实行直接选举,有的实行间接选举,如由下议院或地方议会选举,有的国家还有部分任命产生、世袭或当然担任的议员。任何法律都须经两院通过,而下议院一般在提出财政预算议案方面有优先权。同时,两院之间也存在着一种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下议院的权力一般要高于上议院。两院制是资产阶级共和政体按照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学说而建立起来的立法机关,它实际上代表着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7. 政治动机
【答案】政治动机是指激励并维持政治主体的政治活动以达到特定的政治目的的内在动力,它隐藏在人们的政治行为背后,是政治行为的内驱力政治动机作为一个心理过程,是由社会成员的利益需求和政治目标两个方面有机构成。社会成员的利益需求是指社会成员对其物质文化精神等缺乏状态的心理反应,而将对于缺乏的不满足状态转变为满足状态的欲求。社会成员的利益需求通常有自然需求(如对衣、食、住和性的需求)和社会需求(如对安全、归属、自尊和爱的需求)。
社会成员的政治目标是指其对于能够满足其利益需求的政治途径和条件的综合反映,是对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及其行为、组织制度等的比较选择。
8. 总统制与议会制
【答案】总统制又称总统共和制,在这种政体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由他掌握国家行政权,直接领导政府,提名并经议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 议会掌握立法权,总统不由议会选举产生,也不向议会负责,议会不能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总统制首先出现在美国,后来为拉丁美洲的大多数国家以及亚洲、非洲的一些国家所仿效,如巴西、墨西哥、菲律宾、埃及等。
议会制分为议会君主制和议会共和制:
①议会君主制是当代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之一。议会君主制确命了责任内阁制,政府不再向君主负责而是向议会负责,奉行“议会至上”原则。议会不仅是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因此议会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议会拥有倒阁权,政府如果失去议会信任,要么集体辞职,要么请求君主解散议会。这种政体虽然保留了世袭的君主,但君主的职能仅限于象征国家的统一和主权而没有实际权力,因此被称为“虚位”君主。不过,君主作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在国家权力的运作程序中仍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且在礼仪和形式上仍在国内、国际的国事活动中享有充分的荣耀和尊敬。
②议会共和制是指政府(内阁)由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在议会共和制国家中,总统是“虚位”国家元首,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首脑由议会选举产生并组织政府,政府要向议会负
③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④由中央机关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因而不具有独立的外交权。由此可见,单一制国家中中央权力机关掌握着主要的和统一的政治权力,并统辖着地方权力。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之间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
(2)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在于:
①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政治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行使政治权力;
②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但是,在国家统一宪法和基本法律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③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组成联邦单位的国籍;
④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国际政治中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不过,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可以在联邦宪法允许范围内,与外国政府就某些次要事项签约,有些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还可以以独立资格加入国际组织。当今世界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德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