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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045外国法律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之《外国法制史》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瓦克夫制度

【答案】瓦克夫制度是指关于宗教慈善产业捐赠的法规。瓦克夫法是伊斯兰教法的卞要门类之一。 瓦克夫,阿拉伯语音译,意为“保留”、“扣留”。特指“保留”安拉对人世间一切财富的所有权,或全部财富或能产生收益价值的土地飞产业,专门用于符合伊斯兰教法规定的宗教与社会慈善事业。由此而产生的留置财产的方式,后来发展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制度,历史上曾广泛流行于西亚、北非、南亚各伊斯兰国家。其特点是以奉献安拉之名义永久性地冻结了财产的所有权,明确限定了用益权,留作瓦克夫的土地、产业归安拉所有,只能用于宗教慈善目的。

二、简答题

2. 试述教会法的历史地位及其影响。

【答案】(1)教会法的含义

教会法是指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新教以及其他教派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制定和编纂的各种规则和章程,以天主教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尤其是中世纪法律为主。

(2)教会法的历史地位

天主教教会法与罗马法、日耳曼法相并列,成为欧洲前近代三大法律之一,是西方法律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罗马教廷曾把天主教扩展到西欧各国,其居民曾大都是天主教徒,因而使得教会法拥有比各种世俗封建法广泛得多的适用和管辖范围,其效力实际上也高于世俗法。

(3)教会法的影响

教会法不仅奠定了西方法的“理性化”传统,而且对推进世俗法律的文明与进步也起过重要作用。其发展和普遍适用,对西方国家的法律尤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①对于近代宪法的影响。最突出地表现在它所确立的权力结构和教会法学家的法律理念两个方面。在中世纪的西欧,教权与王权相互重叠冲突,构成教权和王权的二元对立结构,有时被称为“二权分立,,。它构成了近世宪法制度最重要的历史来源。近世宪法中的政府权力的有限性宪法制度可以在此找到其部分渊源。

②对私法的影响。教会法对近世法律影响最大的是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西方国家婚姻家庭制度长期受教会法的浸染。在当代,某些西方国家离婚法仍保留着诸如分居必须达到一定时间才准许离婚这样一些教会法的规范,说明教会婚姻法至今尚有影响。此外,教会法注重保护寡妇利益,要求结婚时丈夫必须保证抚养其妻,这也直接导致了西方国家“抚养寡妇财产,,制度的建立。 ③在财产法方面,教会法在不动产占有方面发展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理论与制度。近世法律中关于占有权的保护和长期占有、取得等方面制度的完善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教会法学家。对教会土

地赠与的要求,是用益制,也就是现代信托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对刑法的影响。

④在定罪量刑方面,教会法坚持在法庭面前如同在上帝面前一样,所有的人,不分贫富贵贱,一律平等,奠定了近世法律平等原则的基础。

⑤在诉讼程序方面,刑事诉讼方面所确立起来的纠问式诉讼程序、二元程序体系,对后世诉讼法发展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一、概念题

1. 韩非法律思想中的“势”

【答案】韩非思想中“势”是指君主的权势。韩非提出了“势治”是指只有在君主牢牢掌握了权势并推行法治的情况下,天下才能达到治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

法家认为,君主治国,以法为本外,还必须法、势、术三者结合:法是君主治国的原则,这就是“言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除法、势结合外,法家还强调法与术的结合。“徒术而无法,徒法而无术”皆不可达到天下的治理。

二、简答题

2. 试述罗马法的历史地位。

【答案】(1)罗马法的含义

①罗马法的含义

罗马法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公元前8世纪罗马国家产生至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这个时期的法律,又包括查士丁尼时期东罗马帝国的法律。它是随着古代罗马社会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形成的。

②罗马法的特点

a. 法学家的解答和著述。在罗马法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法学家起了突出的作用,表现为:解答法律问题; 指导诉讼; 撰写契据; 注释、整理和编辑罗马法的各种渊源,并著书立说。其中,解答和著述对罗马法的发展起了显著作用。

b. 裁判官的“告示”。裁判官握有决定案件应否审理、被告能否抗辩以及诉讼程序等职权。当一个案件提出后,如当事人双方都承认其为事实,该案即由裁判官自己审理。如当事人对事实有争议时,裁判官即把案件移交给审理官(法官),并把审理方式、程序告诉后者。

c. 系统的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公元6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进行的系统的、大规模的法典编纂,不仅是罗马法得以传至后世的一个关键性步骤,也是古代法律发展史上的一大壮举。

(2)罗马法的历史地位

罗马法既是古代社会最发达的法律体系,也构成了近现代西方法和法学的历史基础。罗马法对后世立法的影响,具体表现在:

①形成了罗马私法体系。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 而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纂》为蓝本的,形成了总则、债法、物法、亲属法、继承法; 其他资产阶级国家如丹麦、意大利、希腊、瑞士等国的民法典,也都仿效法、德两国私法体系,受罗马法影响。因此,罗马法对资产阶级统一法制具有重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