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大学629综合知识(法理、宪法、刑法、行政诉讼法、民诉)之宪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
【答案】(1)集体负责制是指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举行会议,由全体成员充分讨论。在决议的过程中,一切成员的权利平等,每人只有一个投票权,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集体负责制的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等。实行集体负责制并不是否定和减轻个人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集思广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以克服主观性和片面性。
(2)个人负责制即首长负责制,是指由首长个人决定问题并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体制。实行个人负责制的机关有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各部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它们都是执行机关。实行个人负责制,可以避免在执行决定时出现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的现象,充分发挥首长个人的才能和智慧,果断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但实行个人负责制并不排除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3)集体负责制与个人负责制的区别是:实行的机关不同,价值追求不同。
2. 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
【答案】(1)政体是指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即国家权力在同一层次上的划分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政体就是政权组织形式。
(2)政权组织形式是指一定社会的统治者,为实现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建立的不同类型的国家机关,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由于各国具体历史条件的差异,不同的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也各不相同,但大致可分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
(3)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在于:
①政体着重于体制,政权组织形式着重于机关;
②政体只是粗略地说明国家权力的组织过程和基本形态,政权组织形式则着重于说明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
③政体是对政权组织形式的抽象和概括,政权组织形式是对政体的具体化。
3. 基本权利
【答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己必不可少的利益、主张或自由,从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或可能性。基本权利具有其自身的法律特性:①基本权利决定着公民在
国家中的法律地位。②基本权利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必需的权利。③基本权利具有母体性,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权利。④基本权利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它与人的公民资格不可分,与人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因而是“不证自明的权利”。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是整个宪法价值体系的重要核心,其反映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4. 平等权
【答案】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体含义有:①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②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③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5. 国家元首
【答案】国家元首是指一国的最高代表,在国际上代表本国,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元首职权,是世界各国元首共同的重要特征。这些职权包括公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统率武装力量权、任免官吏权、外交权、赦免权、荣典权等。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世界各国的元首制度划分为不同的类型:①根据国家元首行使权力的状态,可以把国家元首制度分为实位元首制和虚位元首制。②根据元首本身的组织机构,可以把国家元首制度分为个体元首制和集体元首制。
6. 环境权
【答案】环境权是指公民个人以及由公民个人组成的群体甚至整个人类有充分享有和支配健康和无污染的环境,或要求恢复和保全健康且舒适的环境的权利。
7. 宪法秩序
【答案】宪法秩序是一种社会秩序,是指基于人们对一定社会规律的认识,通过制宪对该社会所需要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进行确认,形成一种宪法卜的(应然)秩序,再通过宪法的各种调整手段,而将宪法卜的(应然)秩序转变成实际上的社会秩序。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①基于对人类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通过制宪活动把该社会中普遍认可的规则以宪法文本的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一种应然的宪法秩序; ②通过宪法实施,把宪法文本中所确定的权利与义务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为,将应然的宪法秩序转变成现实生活中实然的宪法秩序。
8. 无记名投票
【答案】无记名投票是选举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也称秘密投票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选民在选举时只需在正式候选人姓名下注明同意或不同意,也可另选其他选民或者弃权,填写选票后亲手投入票箱,而无需在选票上标示任何个人信息。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其他信任的人代写。无记名投票方法有利于选民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自由
意志选举候选人。
二、简答题
9. 简述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的区别与联系。
【答案】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是三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不能等同。
(1)宪法监督包含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司法审查是违宪审查的一种,因而三者是一种包含关系,都是为了维护宪法的实施,防止违宪行为的产生。
(2)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司法审杳的区别和联系
①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
违宪审查不同于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只是宪法监督的一种。
a. 从对象上看,宪法监督对象宽,违宪审查对象窄,后者为前者的一部分。
b. 从主体上看,宪法监督主体包括所有政党、组织和全体公民,违宪审查主体则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c. 从形式上看,宪法监督既包括违宪审查这种具有法律意义的监督,也包括舆论批评、抗议活动等不具法律意义的监督; 而违宪审查对立法或行政行为等所作的是否违宪的结论都具有法律意义。 ②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
a. 违宪审查有多种模式,司法审查只是其中一类。
b. 在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中,司法审查既包括对违宪的审查也包括对违法的审查,这表明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的范围有时也不尽一致。
10.中国民族自治地方有几种类型?
【答案】民族自治地为一是指少数民族聚居并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民族自治地方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础。依行政地位划分,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自治区相当于省级行政区域; 自治州相当于省级与县级之间的行政区域; 自治县相当于县级行政区域。 依民族构成划分,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分为三类:
(1)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如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
(2)以一个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同时包括一个或者几个人口较少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云南双江拉枯族仇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11.回顾并总结罗斯福新政对美国宪法的影响。
【答案】(1)罗斯福新政的过程
①罗斯福在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和大萧条时当选美国总统,为摆脱危机,他开创性地采取了一系列被称之为新政的有关复原、救济和改革立法等的措施,其中包括紧急银行法、农业调整法、全国产业复兴法。然而,由于这此举措与自由资本主义精神相违背,因而经常被联邦最高法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