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标志性建筑”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早就在城市规划学、建筑设计学等学科中屡屡出现,并且成为热门的研究领域。时至今日,城市的天际线正以惊人的速度被各式“标志性建筑”不断刷新,高歌猛进的建筑森林正把我们的城市塞得密不透风,而城市的建筑设计者们,在土木大兴的同时,是否更多思考过城市的布局和审美呢?
建筑设计师们虽然也一直在致力参与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构建,往往忽视整体仅仅是微观和中观层面的设计,比如在建筑完成后加以装饰或进行的一些色彩调整。
艺术设计学是一门“技术和艺术融通”的边缘学科,它的终极目标在于通过造型及其组合,引导欣赏者的观赏运动,达到宜人之目的。艺术设计学的学科性质,要求自身必将充分利用多学科的协作,更好地满足人们物质上、精神上对于艺术设计的需求,为人类提供更美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将艺术设计学与城市标志性建筑的研究发展相结合,不仅是城市规划和标志性建筑设计建造的客观需要,也是由艺术设计学本身的学科性质所决定的。
将艺术设计全程融入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构建,这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这是基于城市的性质、功能、文化、经济发展等层面,对建构城市形态和完善城市的设施所提出艺术设计层面的建议,也离不开对城市个性、功能和发展目标的规划,而并非传统意义上仅仅以雕塑、景观设计的局部介入模式参与城市建设。艺术设计对城市规划的参与理应被上溯到上游甚至是源头阶段,而非仅仅在中游和下游阶段才和规划要素进行融合。比起建筑学意义上对标志性建筑的研究,艺术设计学应该更倾向于感性和美,可以不必过分注重建筑材料和性能、结构承重和稳定性,而更多地趋向于材料材质,以及设计品本身反映出的历史、文化、民族内涵。对城市建筑的研究和发展在本质上无疑是需要艺术与技术均衡发展,这使得艺术设计学和城市的结合呼之欲出。 我们曾经所看到的一些城市建筑尤其是所谓的“标志性建筑”的确存在着在艺术设计方面能力和水平有所欠缺的现实问题,这也凸显出艺术设计学介入城市规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城市艺术设计学要注重对城市的艺术设计系统进行整体研究,包括发掘和保护城市的历史积淀,还有在“创意城市”的层面上不断求索标志性建筑的美,除了外在形式上的要求,更在于城市和谐发展的集中体现,标志性建筑的美是人类向自然致敬的产物,单单依靠建筑学显然难以一蹴而就,在建筑尚在孕育阶段的时候,就应该加入艺术设计学的力量。将建筑视为艺术,用艺术设计的理念去规划建筑,尤其是本文所着重探讨的城市“标志性建筑”,这在我国当前的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中亟待我们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