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冯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规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舒尔茨认为农业劳动人力成本的提高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条件。
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的共同之处是() ["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各国除普通法院外,还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同时存在","法院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行使监督权","各国都设有独立的行政法院","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简答余华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中的象征性情节或事物。
所谓的“纵向联合、横向联合”实际就是现实生活中企业之间的兼并和重组。
Photoshop中什么是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