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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际关系学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332警务硕士专业基础之《刑事诉讼法》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公司的资本只能由全体股东认缴,不得向社会公开募,经营事项和财务账目无须向社会公开。股东出资形式受法律限制,只能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股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信用及劳务不能用于出资。

2. 期间

【答案】期间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以及诉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必须遵守的时间期限。刑事诉讼期间原则上由法律明文规定,个别情况下可以由公安司法机关指定。前者是法定期问,后者为指定期问。法定期间可以分为公安司法机关应当遵守的期问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的期间两大类。

3. 传来证据、传闻证据

【答案】(1)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的含义

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地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或者转述原始证据而派生出来的证据,即通常所说的第二手或者第二手以上的材料。

传闻证据是指以直接感知或直接体验待证事实的人的陈述为基本内容,由其他人或者采用非直接表达的方式加以叙述的供述证据。

(2)传闻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

①划分标准不同。传来证据是以证据的来源作为划分标准,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就属于传来证据; 传闻证据是以是否在法庭上提出、是否经过宣誓具结和交叉询问等为划分标准。_者是从不同角度对证据所作的划分。

②内涵和外延不同。知道案件情况的证人在法庭外所作的证人证言笔录、书面证言甚至非语言的行为等,都属于传闻证据,但小一定都属于我国证据法中的传来证据。

③法律适用不同。传闻证据受传闻证据规则调整,除非具各法定的例外情形,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而我国关于传来证据的分类,目的重在揭示此类证据特点,并不是重在排除传来证据的证据能力。

4. 犯罪记录封存

【答案】犯罪记录封存,是指对于被判处轻罪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密封保存,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

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该制度有利于弱化未成年人的犯罪标签心理,使其能够更快、更好地回归社会。

5. 保外就医

【答案】保外就医是指罪犯病危或患有恶性传染病、不治之症等,不宜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的医院治疗而由罪犯提出保证人担保其在监外执行和治病期间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制度。保外就医是暂予监外执行的一种方式。为了防止罪犯在监外危害社会和滥用保外就医,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6. 刑事诉讼构造

【答案】刑事诉讼构造又称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形式或者刑事诉讼模式,是指控诉、辩护、裁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以及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在刑事诉讼中,控诉、辩护、裁判是三个基本的诉讼职能,分别由控诉方、辩护方、裁判者独立地行使。他们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与法律关系直接决定了进行各种诉讼的主体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或者基本格局。

二、简答题

7.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有哪些?

【答案】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指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根据。

(2)刑事诉讼法典。1979年7月1日制定、1996年3月17日第一次修正、2012年3月14日第二次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主要法律渊源。

(3)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具体分为两类: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中涉及刑事诉讼的规定;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刑事诉讼有关问题所作的专门规定。

(4)司法解释。指被授权作司法解释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解释、通知、批复等。

(5)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下属各部门和其他部门就本部门业务工作中与刑事诉讼有关的问题所作的规定。

(6)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中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7)国际条约。条约是国际法的最主要渊源,缔约国忠实履行条约所确定的义务,是国际社会法律秩序得以维护的基本条件。在我国,国际条约被承认是我国法律的渊源之一。凡我国签署、

批准加入了的国际公约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都应当加以遵守和施行。

8. 试评价我国的审判委员会制度。

【答案】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它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从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这一点来说,审判委员会也是人民法院的一种审判组织。

在司法实践中,审判委员会制度曾经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系列难以克服的缺陷。

(1)由于审判委员会过分干预审判工作造成了审与判的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不利局面。抑制庭审人员的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控、辩双方的作用,使庭审流于形式。有些案件的审判人员通过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来推脱责任。

(2)审判委员会集体负责的领导体制不利于职权与责任的统一,使得错案追究难以贯彻执行。审判委员会通过听取承办法官的口头汇报,对案件进行讨论和决定,既不阅卷,也不参与法庭审判。其所作的结论未必比合议庭更加准确。而且,审判委员会的暗箱操作讨论方式,剥夺了当事人参与裁判过程的机会,导致为规范法庭审判而建立的制度和原则,如审判公开、辩论、合议、回避等,名存实亡。

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改革以期使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真正发挥对刑事审判的指导作用。

9. 简述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答案】(1)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项特别审判程序。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2)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①审理的对象不同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包括正在执行和已经执行完毕的判决和裁定; 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只限于尚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②提起的主体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及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提起,或者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提起; 而第二审程序则是由当事人(被害人除外)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其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的上诉引起,或者因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而引起。

③提起的条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