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烟台大学法学院822法学综合二之宪法考研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首都
【答案】首都又称国都,是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的所在地,通常也是国家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首都对内是一国的中心,对外是沟通各国关系的汇合点,所以具有国家象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2. 分权制衡
【答案】分权制衡,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儿个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这些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一种互相牵制和互相平衡的关系。分权是指国家权力分成若干部分,由宪法授予不同的国家机构或部门执掌,没有一个部门服从或支配其他任何部门,没有一个部门可以行使宪法赋予其他部门的权力。制衡即分立为不同部分的权力之间形成彼此制约的关系,其中任何一个部门权力都不能独占优势。权力分立并不是说分掌权力的各部门应该完全互不相干,而是互有牵制。事实上,权力具有一种侵犯性质,应该通过给它规定的限度在实际上加以限制,以保证国家各部分权力在运行中保持总体平衡。分权与制衡作为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架构和最重要的运行机制,普遍存在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
3. 违宪审查
【答案】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其日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秩序。违宪审查具有以下特征:①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②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 ③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 ④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4. 宪法修正案
【答案】宪法修正案是指以修改宪法年代的先后重新设立条文,附于宪法典之后,按照“新法优于旧法”或“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凡与新条文相抵触的旧条文一律无效。宪法修正案是宪法的组成部分之一。宪法修正案主要有以下三种功能:①废除宪法原来的条款或者内容:②变动宪法中的规定:③增补宪法的条款或者内容。
5. 宪法解释的原旨主义与目的主义。
【答案】(1)原旨主义又称原旨解释方法,是指根据在宪法制定或修改过程中所采纳的宪法文本欲实现的目的(制宪者的意图)为基础,对宪法含义进行的解释;
(2)目的主义又称目的解释,是指对宪法上空白或有漏洞的部分,依照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意图,参照全部法条的基本原则,相关领域中的基本原则或先例而进行的类推解释。
6. 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
【答案】(1)三权分立又称“权力分立”,是指国家的统治权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相互独立的国家机关行使,以分别发挥其权力作用的组织原则。三权分立并不是单纯的权力分工问题,它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宗旨,就是防止权力集中。
(2)议行合一是一种国家机关工作的决定和执行高度协调一致的政权组织形式,有时也被看作一种政权组织原则。其政权组织为拥有立法权的议会在最上位,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从属于议会。由于实行的国家大多同时实行一党制,被认为较容易形成集权与专制。其基本特征是: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
(3)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都是国家管理机构的分立,且国家机构分别拥有一定的处理权。但是二者也有很多的区别:①法律地位不同; ②产生渠道不同:③授权方式不同; ④相互间活动方式与功能体现不同。
7. 宪法关系与宪法体系
【答案】宪法关系也称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的权利与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由不同渊源形式的宪法规范所组成的有逻辑、有系统的结构形态。
8. 结社自由
【答案】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结社自由一般具有如下特征:①结社具有持久性与稳定性; ②结社应遵循法定程序,具有严格的程序性; ③结社一般具有固定的组织机构与成员:④结社与一定的利益选择有关。
二、简答题
9. 如何理解纳税义务与基本权利之间的关系?
【答案】纳税义务与基本权利的关系是内在的一致性。
(1)在现代社会中纳税是公民应该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纳税义务的履行,实际上给纳税人带来相应的权利。
从某种意义上说,纳税义务的履行是纳税者享受基本权利的基础与条件。纳税者首先有权利享受政府用税收提供的服务和公共设施,如医疗、教育、社会安全、法律保障、交通等,并有权利要求政府积极改善这些条件并提供优质服务。
(2)纳税者有权利了解、监督税款的使用情况,进而监督政府工作。从政府角度讲,应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国家税款的使用情况,为纳税者了解政府使用税款的情况提供各种条件。了解税款的使用情况是现代宪政国家公民行使了解权的重要内容。为了使纳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化,纳税者有权
利要求接受与纳税有关的教育,了解有关纳税的知识与必要的程序,尊重纳税者的基本权利,提高纳税者的权利意识。为了方便纳税人的纳税,我国税务机关在改革中,建立了优化纳税服务的体系,探索将一窗式服务理念和方法延伸到所有税种,方便纳税人,建立统一的电子税源档案库,对纳税人所有资料实行一户式存储。
10.论述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对于宪法秩序实现的意义。
【答案】宪法观念的培养贯穿于宪法秩序实现的整个过程之中。它既是宪法秩序实现的重要因素,又是宪法秩序的构成要素。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对于宪法秩序实现的意义主要包括:
(1)观念宪法是宪法秩序实现的关键因素,因而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对于宪法秩序的实现是必要的。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是观念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2)由于受长期封建统治及其意识形态的影响,培养宪法观念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60多年的经验教训和我国宪法观念的现状,都表明在我国培养公民宪法观念上具有很大的紧迫性。应该说,在我国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更有必要性和实用性。
(3)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有利于公民树立宪法权威意识,这对于维护宪法的最高效力,保证宪法的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有助于公民对于宪法的正确理解,从而树立宪法信仰。宪法信仰对于宪法秩序的实现是必不可少的。
(4)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可以增强公民的维权意识,正确的行使宪法赋予的各种权利和自由,从而起到监督和制约政府权力,即权利制约权力的目的。建立有限政府,限制政府权力是宪法秩序实现的重要标志。
11.简述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
【答案】公民的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劳动并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报酬的权利。劳动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权利,也是其他权利的基础。
(1)《宪法》对公民劳动权利的规定
《宪法》第42条第1.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的主要内容
目前,我国己基本形成了以《劳动合同法》为核心的保障公民劳动权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刑法》等法律的规定,公民的劳动权利主要包括:
①劳动就业权,即公民具有职业选择的权利,但是我国对这方面的规定还不是很完善; ②获得报酬的权利; ③获得技术、职业指导和训练的权利; ④享受安全和卫生的工作条件的权利; ⑤休息权; ⑥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⑦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 ⑧平等晋升的权利。
综上,劳动权是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它既具有自山权的属性,又具有社会权的属性。它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宪法权利。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社会上的劳资矛盾还广泛存在,宪法劳动权就是一个调节器,保障好劳动者的劳动权,能够对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积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