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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答题,简答题] 结核病

纳税人甲2010年度进行两次虚假税务申报,少缴税款共4万元,占应纳税额的8%,均受到行政处罚。2011年上半年公司应纳税40万元,甲又通过虚假申报少缴税款2万元。税务机关追缴时,甲带领全体员工暴力抗拒追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该三次逃避缴纳税款行为被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如果在甲带领全体员工暴力抗拒追缴的过程中,造成一名税务人员重伤,对甲的行为()。 ["A.按照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按照抗税罪定罪处罚","应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构成牵连犯,应当从一重罪处罚"] 病毒性肝炎控制关键点 结核病控制关键点 某市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与自然人张某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张某身为某演艺明星,因为身份限制,遂用好友李某的名义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张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股东的投资权益,张某每年给付李某一定的酬劳。后甲、乙、丙和李某四方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5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50万元,丙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60万元(商标权和专利权各作价30万元),李某(实为张某)以现金出资40万元。(2)各方的出资均分两期缴纳。其中第一期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在营业执照颁发前缴纳,第二期50%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同时约定,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待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3)甲、乙、丙三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如果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甲、乙、丙三方可以不立即补足出资,留待以后年度分得利润后再补足。(4)公司成立后的税后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则由甲优先认缴出资50%,乙优先认缴20%,丙和李某(实为张某)各认缴15%。公司成立后经营了一段时间,李某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不知情的王某,则()。 ["A.李某的股权转让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李某与王某之间的股权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王某可以取得该股权","就因股权转让所导致的张某投资权益损失,张某可以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王某不能取得该股权"] 某市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与自然人张某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张某身为某演艺明星,因为身份限制,遂用好友李某的名义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张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股东的投资权益,张某每年给付李某一定的酬劳。后甲、乙、丙和李某四方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5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50万元,丙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60万元(商标权和专利权各作价30万元),李某(实为张某)以现金出资40万元。(2)各方的出资均分两期缴纳。其中第一期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在营业执照颁发前缴纳,第二期50%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同时约定,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待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3)甲、乙、丙三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如果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甲、乙、丙三方可以不立即补足出资,留待以后年度分得利润后再补足。(4)公司成立后的税后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则由甲优先认缴出资50%,乙优先认缴20%,丙和李某(实为张某)各认缴15%。下列有关发起人协议的判断正确的有()。 ["A.甲、乙、丙、李某对公司的出资符合规定","第二期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不符合规定","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在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不符合规定","有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责任承担约定符合规定","甲、乙、丙、丁对公司利润分配及公司增加资本时各方优先认缴比例的约定符合规定"] 结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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