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进口之日起()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15日。 30日。 60日。 90日。
2012年5月,陈某从某汽车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购买一辆供小汽车自己使用,支付了含增值税的价款200000万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含税价款2000元,支付代收的保险费3000元,运费1000元,支付的各项款项均由汽车公司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陈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元。 17606.84。 17649.57。 20000。 20048.54。
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减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在计算征收车辆购置税时确定其最低计税价格的方法是() 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实际使用年限)]×100%。 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实际使用年限)]×100%。
某企业2012年3月从汽车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辆小汽车自用,支付含税价款351000元,另支付手续费和装饰费共计4680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该企业应缴纳车辆购置税为()元。 30000。 30400。 35100。 35568。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不包括()。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定向捐赠货币收入。
某公司2012年2月接受捐赠小汽车10辆自用,该小汽车的成本为100000元/辆,成本利润率为8%,取得捐出方按市场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40000元/辆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30000元/辆。该公司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