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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王某在吃饭时丢失瑞士名表罗西尼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作生日礼物。手表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A . 王某
B . 孙某
C . 林某
D . 郑某

]韩某接受甲厂委托为其运输水泥,取得一张乙水泥公司开出的水泥提货单,后不慎丢失,韩某立即前往乙公司挂失,却发现40吨水泥已经被马某提走,遂与马某发生纠纷。经查,马某系花费5000元从一个不认识的人手中购买该提货单的,该批水泥价值为100000元,提货单上的货主为甲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买卖合同。 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善意取得。 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 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但必须支付马某所支付的5000元价款。 甲从乙处偷得1头肉牛,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得款2000元(该牛市场价值为2500元)。丙买得肉牛后,因办喜事宰杀食用,后被乙得知,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乙只能向甲主张赔偿2000元。 乙可向甲主张赔偿2500元。 乙可向丙主张赔偿2500元。 乙可向甲丙主张连带责任。 甲乙对登记在乙名下的一栋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经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该房屋所有权应归属甲。甲即与丙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栋房屋出卖给丙,丙交付了部分房款,并催促甲办理过户手续。在此期间,乙与丁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出卖给丁。丁对甲乙之间的讼争并不知晓,丁交付了部分房款,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甲、丙遂与乙、丁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丙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丙已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 乙将房屋出卖给丁的行为有效。 丁已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 甲为一个钢琴爱好者,每日在自己房子里练琴,影响了邻居乙的休息,乙与甲达成一纸协议:甲不得在早5点至7点和晚12点以后在家中练琴。1年后,甲将自己的房屋租给好友丙,丙为一青年歌手,不分时段每日在家中纵情高歌,乙不堪忍受,遂与甲、丙发生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乙有权请求丙停止每日高歌。 乙有权要求甲停止侵害。 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乙无权请求丙停止每日高歌。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添附的是:() 甲在自家的平房三间上加盖三间楼房。 乙将甲的茅台酒与自己的墨水混合在一起。 丙误将乙的宝石当作自己的宝石镶在自己的戒指上。 丁村的河滩地因洪水改道与丙村的河滩地挤压相连。 王某在吃饭时丢失瑞士名表罗西尼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作生日礼物。手表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王某的手表丢失后,未在规定的期间内前去认领,即丧失了对该手表的所有权。孙某从商店购买该手表,依合同法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孙某作为所有权人将手表赠与女友林某,林某因赠与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林某的手表被小偷偷走,小偷低价转卖给郑某,郑某既不能因合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又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对该手表不享有所有权,故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林某。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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