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法的法律性,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国际社会的结构特点决定了国际法是不同于国内法的法律体系,但国际法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仍然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 实践中存在大量违反国际法却又不会受到制裁的行为,因此国际法不具有法律性。 国家在违反国际法时,并不会否认国际法的存在,而是设法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因此国际法具有法律性。 遵守国际法是原则,违反国际法是例外,不能因为有例外的违反国际法的情事而否定国际法的存在和国际法的法律性。
国家以政策扶持邮政发展的根本标志是()。 电信补贴邮政。 邮政企业成功上市。 信件业务邮政专营。 邮政员工公务员化。
对于含有n个支路的并联管路系统()。 各支路的流量相等。 各支路的阻力损失相等。 各支路的压降相等。 那三个说法都不对。
下列关于个人国际法主体地位问题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个人不能直接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也不能直接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并不是国际法的主体。 个人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个人的活动包括自然人、法人的活动越来越多的超越一国边界,更多的国际法规则直接涉及到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国家的权利与义务是通过个人实现的,国家的权利与义务也就是个人的权利与义务,所以归根结底,应该认为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
世界贸易组织与关贸总协定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世界贸易组织是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成立的。 1994年参加谈判的代表完成了乌拉圭回合最后文本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签署,世界贸易组织从此取代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改变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宗旨和目标。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就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邮政发展的宗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