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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833法学综合基础二(刑法总论、民法)之刑法学考研核心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赦免

【答案】赦免是指国家宣告对犯罪人免除其罪、免除其刑的法律制度。包括大赦和特赦两种。大赦是指国家对不特定的多数犯罪分子的赦免,这种赦免的效力及于罪与刑两个方面。特赦是指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的赦免,即对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的执行。这种赦免只赦其刑,不赦其罪。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刑法》中所说的“赦免”即指特赦。

2. 犯罪过失

【答案】犯罪过失,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按照犯罪过失心理态度的不同内容,刑法理论上把犯罪的过失区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类型。

①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②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3.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

【答案】(1)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2)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本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3)二者的区别在于:侵犯的对象不同; 行为力式不同; 主体不同。

4. 共同犯罪

【答案】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①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 ②构成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③构成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

5. 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

【答案】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指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6. 假释

【答案】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在假释考验期内若不出现法定的情形,就认为原判刑罚己经执行完毕的制度。假释制度对于鼓励犯罪分子加速改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观刑罚的目的,具有积极的作用。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7. 刑罚

【答案】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是对犯罪人的一种惩罚,这种强制性和惩罚性是刑罚的本质属性。在我国刑法中,刑罚特指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驱逐出境。

8. 证明对象

【答案】证明对象,又称待证事实或要证事实,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在诉讼证明活动中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它决定着案件调查研究的范围,即决定着公安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应搜集、研究哪些证据,应舍弃哪些事实材料而不作为证据。明确证明对象,才能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范围,才能在诉讼证明中目标明确,集中注意力,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有两个特征:①与案件有关,②具有证明的必要性。

二、选择题

9. 在特别程序审理过程中,如发现所受理的案件属于一般民事权益争议,人民法院应当( )

A. 继续审理

B. 裁定中止特别程序

C. 裁定终结特别程序

【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10.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 宋代“折杖法”规定所有刑种均可折杖行刑

B. 唐律规定共同犯罪中确定首犯的一般标准是“造意者为首”

C. 中国古代法家强调以严刑峻罚推行法治

【答案】A

【解析】A 项,宋朝的刑罚制度,基本沿袭唐代的五刑,以答、杖、徒、流、死为基本刑制,但《宋刑统》又有所改动,创制了折杖法,用决杖来代替答杖徒流四刑,并不是所有刑种均可折杖行刑。B 项,唐律明确二人以上故意犯罪即为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区分首、从的方法,即“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所谓造意者,即倡首先言的主谋。C 项,秦自商鞍变法以来,便一直奉行法家重刑主义的法制原则,即强调以严刑峻罚推行法治。

11.2011年8月21日,利比亚反对派攻入首都,总统卡扎菲去向不明。此时,利比亚的主权

A. 由尚未被攻占的利比亚政府军所保护的卡扎菲政府行使

B. 由反对派所成立的国家过渡委员会行使

C. 应暂由联合国或者非洲国家联盟代理

【答案】

A

【解析】主权是国家固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也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实体的主要标志。虽然有时国家内部会发生政府更迭,或者国家主权的行使会由于各种原因受到某些限制,但原则上,这不会影响国家的国际人格,也不会影响其作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的继续存在。

12.1803年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宪法意义在于,它开创了( )的先例。

A. 联邦法院审查州法律是否符合州宪法

B. 联邦法院审查州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

C. 联邦法院审查联邦的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

【答案】C

【解析】该案判决认为案中所援引的《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因违反联邦宪法而被无效,从此确立了美国最高法院有权解释宪法、裁定政府行为和国会立法行为是否违宪的制度,对美国的政治制度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3.中国多次对外宣布“绝不率先使用核武器”,关于这一声明,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A. 这一声明构成中国的一项国际义务,中国必须受该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