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70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强化模拟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为什么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答案】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表现在两个方面:
(1)认识的内容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
人在实践活动中接触事物的现象,并通过思维活动透过现象发现本质、透过个别把握一般、透过偶然掌握必然,从而达到对事物的规律性认识。
(2)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就人类认识的总体而言的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肯定实践认识的来源,并不排斥接受间接经验也是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就人类总体认识而言,认识来源于实践; 对每一个具体的认识主体来说,其绝大部分认识来自间接经验,任何人都不必也不可能事事直接经验。但是,在你为间接经验,在他人则是直接经验,反之亦然。所以,人类的一切认识归根到底都是来自实践。
因此,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 简述社会实践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答案】人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存在,从人的现实活动中去考察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就出现了“主体”和“客体”两个哲学范畴。主体和客体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的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
(1)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①主体的概念
a. 含义
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是主导者、能动者、主宰者。但人并不等同于主体,只有经过培养和教育并在进入与客体的关系之后才构成完全的主体。人在不同的对象性关系中表现为实践主体、认识主体、评价主体、审美主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人作为主体,在实践基础上表现为自主性、主观性、创造性、自为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主体的表现形态主要有:个体形态、集团形态和社会形态。
②客体的概念
a. 含义
客体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受动者、从属者。客体仅指进入人的活动领域和主体发生联系的那些客观事物。对象在不同情况下表现为实践客体、认识客体、评价客体、审美客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客体必须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受动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
客体主要具有三种不同表现形态: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2)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二者是一对关系范畴,它们只有在相互关联中才会具有自己的本质和规定。关联的关系是主体与客体存在的条件性。主体和客体的分化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主体性在根本上就是实践性。主体与客体则是在实践活动基础上以主体为核心而建立的自觉的对立和统一关系。这种统一的实质即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统一。
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的。对立体现在:主体和客体的不同规定性,它们的性质在原则上是刚好相反的。统一体现在:它们在运动中最后必然趋向于相互结合。
3. 真理的具体性
【答案】真理的具体性是指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超出这个条件和范围,它就不再是真理。
(1)黑格尔的观点
脱离条件的抽象真理是不存在的。在哲学史上,黑格尔批评了抽象真理的观点,明确提出了具体真理的概念,并认为如果真理是抽象的,则它就是不真的,健康的人类理性趋向于具体的东西。黑格尔认为具体真理是理性的要求,是绝对观念的要求,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但他明确了真理的条件性,肯定了真理的具体性。
(2)马克思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吸收了黑格尔有关具体真理的思想,从认识论与辩证法统一的高度揭示了真理的具体性。真理是对具体事物的抽象,是主观和客观在一定具体范围内和一定具体条件下的统一。经过科学抽象的真理,是反映了事物的条件及其发展变化的真理,不是僵死的教条,不是孤立的抽象的公式,而是具体真理。
具体真理是一定条件下的真理,这并不是否定真理的普遍性。任何真理都有普遍性,只是这种普遍性是有其条件和范围的,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的普遍性。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它就是正确的、普遍适用的。具体真理是包含着具体历史条件的丰富的普遍性。
4. 简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过程。
【答案】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有一定的时代背景和过程。
(1)时代背景
1840年的鸦片战争,帝国主义列强用洋枪洋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结束了中国闭关锁国的状态。从此中国社会一步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为中国向外国学习、改变中国的落后面貌提供了机会和条件。那时追求进步的中国人无一不热心于向西力一学习。“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2)传播过程
早在十月革命之前就有人用节译或转述的方法,介绍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然而这些介绍既不系统,又缺乏准确性。到了十月革命以后,中国的一些先进知识分子如李大钊开始认真地研究、传播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并涌现出了一批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使马克思主义得到广泛的传播。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经在中国传播,便逐渐被中国人民所接受,为广大的先进知识分子所认同,成了先进分子认识中国和改造中国的思想武器。
5. 简述真理相对性与绝对性的关系及其意义。
【答案】作为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真理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任何真理都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1)含义
①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都是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总是有局限的、不完善的。承认认识对象及其变化发展的无限性,承认世界上尚有未被认识的东西和我们的认识有待于拓展和深化,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相对性。
②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符合,都包含着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客观内容,都是人类认识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接近,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这一点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承认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承认世界的可知性即人类认识能够正确地把握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绝对性。
(2)关系
①相互依存
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规律的每一个正确认识,都是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一定条件下的认识,必然是相对的和有局限的。但是,在这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一定条件下,它又是对客观对象的正确反映,因而它又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就是这样如影随形、相伴共生的。
②相互包含真理的绝对性寓于真理的相对性之中。任何真理所包含的客观内容只能是人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把握到的,只是对客观世界及其事物的一定范围和程度的正确反映。真理的相对性必然包含并表现着真理的绝对性。
(3)意义
①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对立统一,是真理具有无限发展活力的内部源泉。
科学认识的发展证明,真理的不断具体化、丰富化,总是表现为不断地揭示出相对中的绝对和绝对中的相对,不断地拓展和深化真理的规定性。真理是一个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转化、发展过程。随着人类认识和实践是不断深化和扩展,真理也不断的丰富和发展。
②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是人类思维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矛盾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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