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1988年12月5日B . 1989年12月5日C . 2007年12月5日D . 2008年12月18日
● 参考解析
依《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案中,甲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为1987年12月5日,其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为2006年12月18日,故其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至2007年12月5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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