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和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作出决定。其中关于计发办法的调整,针对《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在发放基数的基础上()。 乘以20%。 乘以15%。 乘以20%,缴费超出15年的,每超一年增加一定比例,直至达到30%。 缴费每满1年,发给基数的1%。
虽然团体保险费率的基本构成以及厘定的基本原则与个人保险费率基本相似,但是团体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决定团体保险费率的厘定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①费率厘定的风险对象选择不同 ②纯费率与附加费率的构成比例不同 ③费率的决定过程不同 ④使用生命表的程度不同 ①②③④。 ①②④。 ①②③。 ②③④。
专家称商业性大病保险不缴个税有失公平——2013-02-07,来源:新京报
近日,国税总局表态“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后,“大病医保金要缴个税”的话题,在网络上引发质疑。有网友认为是“从救命钱上拔毛”。昨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工学院社保系熊贵彬副教授表示,部分网友的埋怨应为误读。税务总局所称“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应是指个人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自行或由所在单位统一购买的商业大病险。
据悉,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只包括两部分,统筹部分和大额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是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单位承担的部分为工资的10%,其中1%为大额医疗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为工资的2%再加3元,其中3元为大额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包含在基本医疗保险中,并不等同于大病医疗保险。上述服务人员称,单位和个人自己缴纳的商业性保险,是不能在计征个税前扣除的。因此,大病医疗保险金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案——在外企工作的财务人员尹小姐介绍,在基本的五险一金外,公司为员工缴纳了附加商业医疗保险,主要用于降低基本城镇职工医保中对门诊费用1800元起付的报销门槛。虽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大病险,但公司为员工缴纳的附加商业险种,在财务上全部计入…。
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只包括两部分,统筹部分和大额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是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这里的“基本医疗保险”针对人群实际上是()。 城镇职工。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公务员。
保险费率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保险公司的保障能力,还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团体保险费率的厘定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充分性原则。 公平合理性原则。 稳定灵活性原则。 利润最大化原则。
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职能,一般包括()。 ①补充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 ②诱导和牵制商业性资金流向 ③提供专业性金融服务 ④信用中介和信用创造 ①②③。 ①②④。 ①③④。 ②③④。
关于福利制度的划分,学界有许多不同的观点。根据英国社会学家蒂特马斯“福利的社会分割思想”,依据福利的来源不同,福利制度应包括以下范畴()
①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
②由雇主提供的职业福利
③通过税收体系提供的财政福利
④由慈善机构提供的救济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