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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复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产品质量

【答案】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包括实物产品和无形产品质量,即服务产品质量。具有使用性能、安全、可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特征属性。

2. 广告审查

【答案】广告审查是指在广告发布前对广告的内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的活动。它是广告监管中的事前预防机制,目的在于通过审查,防患于未然,确保广告的真实、合法,从而防止广告违法行为的发生。

3. 审计监督

【答案】审计监督,是指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接受第三方的委托,对审计指向的审计对象(被审计单位)的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查证、鉴证、评价等一系列行为。审计监督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审计监督隶属于国家机关监督,除发挥自身监督职能外,同时对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监督起重要作用,从而发挥审计监督对完善税收权力制约机制的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

4. 保险代理人

【答案】保险代理人是,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招揽与接受业务、收取保险费、勘查业务、签发保单、审核赔款等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5. 公开市场操作

【答案】公开市场操作(又称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这种业务的目的在于,通过扩张或者紧缩信用,调节社会货币供应量。

中国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6. 有限合伙

【答案】有限合伙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它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灵活高效的作用。中国在发展高新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领域的发展急需

引入类似制度。有限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7. 实质课税原则

【答案】实质课税原则指对于某种情况不能仅根据其外表和形式确定是否应予课税,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是否符合课税的要素,以求公平、合理、有效地进行课税。

8. 税法主体

【答案】税法主体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从理论上说,征税主体是国家,征税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 纳税主体又称为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依据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体。

二、简答题

9. 简述房地产转让的概念及其转让必备的条件。

【答案】(1)房地产转让的概念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2)房地产转让必备的条件

房地产转让必备的条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房地产转让中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a.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己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0.简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答案】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有关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成立生效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不等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有确凿的事实证据

要求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有确实可靠的证据。这一要件的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首先要有事实,即存在需要行使行政职权的客观事实。

②事实应当是确实充分的。事实必须是客观的、合法的和与行政相关联的。

(2)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

要求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正确适用法律。这一要件的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行政管理是一种适用法律的国家活动。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处理行政事务。

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将法律法规作为处理行政事务的根本准则和依据。

③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要正确把握法律法规与调整对象的联系。

④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只能适用有效的法律。已经失去效力的法律和尚没有生效的法律,都不得适用。

(3)遵守法定行政程序

程序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过程中的行政方法和形式。法定程序赋予这些方法和形式以权利义务的法律属性,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成为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正确合法的重要标准。

(4)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提出了两个禁止性要求,即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予以撤销。

关于超越职权的要件,是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律授予的权限以内活动。不能以公共需要的理由对抗职责权限的要求。法院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判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5)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排除

具体行政行为表达中的明显疏忽小具有违法性。行政意思的表达错误,如书写错误,计算错误,显然的遗漏,以及数字化加工过程的错误,因为其不是行政意思本身的错误,应当排除其违法性。可以由行政机关进行更正,如果给公民权益造成损害的,因为行政机关由过错应当给予赔偿,但是不应当认定为违法。

11.《可再生能源法》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答案】我国非常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在《可再生能源法》中构建了五项重要的制度,即总量目标制度、强制上网制度、分类电价制度、费用分摊制度和专项资金制度。

(1)总量目标制度

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

①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能源需求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

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前述规定的总量目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并予公布。

(2)强制上网制度

实施强制上网制度,是由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和经济特性所决定的,因为可再生能源是间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