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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问答题] 1998年4月28日霸州市康仙庄A村村民丁某在村委员会召开的村面粉厂承包经营招标大会上以5.8万元承包费投标额中标后要求撤回投标,村委员会同意了丁某的要求。并于4月29日晚继续进行招标,村民穆某以5万元中标,由于穆某身边未带有现金,于是主持招标的村委员会委员口头告诉穆某,在次日到村委员会交齐5万元承包费。穆某为交齐承包费便向与其有借款关系的张某提出提前归还自己1994年3月借出,1999年3月到期的5万元借款。借款人张某因穆某提前要求收回借款而将原约定的利率由年24%降至6%,张某向穆某归还了5万元本金并向穆某支付了1.2万的利息,穆某因此减少了4.8万元利息收入。30日8时许穆某携带5万元前往村委员会等候,但村委员会没有与他签定合同,也没有接受他的5万元,而是仍旧与丁某签定了承包合同并接受了丁某交纳的5.8万的承包费。穆某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自己因此而遭受的4.8万元利息损失。穆某要求村委员赔偿4.8万元利息损失属于何种性质的损失?该损失能否获得赔偿?

基本案情: 原告:某甲建筑公司  被告:某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99年9月22日被告就某住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原告与其他三家建筑公司共同参加了投标。结果由原告中标。1999年10月14日,被告就该项工程向原告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告向原告提出要求:为抓工期,应该先做好施工准备,后签工程合同。原告同意了这个意见。随后,原告进场,平整了施工场地,将打桩桩架运入现场,并配合被告在10月28日打了两根桩,完成了项目的开工仪式。但是开工后不久,还没有等到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双方就因为对合同内容的意见不一而发生了争议。2000年3月1日,被告函告原告:“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  双方协商不成,原告只得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对其损失进行赔偿;而被告辩称:双方还未签订合同,被告有权另行确定合同相对人。 某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应该对某甲建筑公司进行赔偿?为什么? 以下()不是十二使徒的人 ["保罗","多马","腓力","拿但业"] 1998年4月28日霸州市康仙庄A村村民丁某在村委员会召开的村面粉厂承包经营招标大会上以5.8万元承包费投标额中标后要求撤回投标,村委员会同意了丁某的要求。并于4月29日晚继续进行招标,村民穆某以5万元中标,由于穆某身边未带有现金,于是主持招标的村委员会委员口头告诉穆某,在次日到村委员会交齐5万元承包费。穆某为交齐承包费便向与其有借款关系的张某提出提前归还自己1994年3月借出,1999年3月到期的5万元借款。借款人张某因穆某提前要求收回借款而将原约定的利率由年24%降至6%,张某向穆某归还了5万元本金并向穆某支付了1.2万的利息,穆某因此减少了4.8万元利息收入。30日8时许穆某携带5万元前往村委员会等候,但村委员会没有与他签定合同,也没有接受他的5万元,而是仍旧与丁某签定了承包合同并接受了丁某交纳的5.8万的承包费。穆某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自己因此而遭受的4.8万元利息损失。穆某要求村委员会承担的是何种民事法律责任?为什么? 以下哪一项信息资源访问规则会对访问控制的有效性产生最大影响()。 ["知所必需的原则","最小授权的原则","职责分离的原则","授权延伸的原则"] 新奥法与传统矿山法相比,仅是手段上的不同,工程概念、力学概念、设计原理均是相同的。 1998年4月28日霸州市康仙庄A村村民丁某在村委员会召开的村面粉厂承包经营招标大会上以5.8万元承包费投标额中标后要求撤回投标,村委员会同意了丁某的要求。并于4月29日晚继续进行招标,村民穆某以5万元中标,由于穆某身边未带有现金,于是主持招标的村委员会委员口头告诉穆某,在次日到村委员会交齐5万元承包费。穆某为交齐承包费便向与其有借款关系的张某提出提前归还自己1994年3月借出,1999年3月到期的5万元借款。借款人张某因穆某提前要求收回借款而将原约定的利率由年24%降至6%,张某向穆某归还了5万元本金并向穆某支付了1.2万的利息,穆某因此减少了4.8万元利息收入。30日8时许穆某携带5万元前往村委员会等候,但村委员会没有与他签定合同,也没有接受他的5万元,而是仍旧与丁某签定了承包合同并接受了丁某交纳的5.8万的承包费。穆某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自己因此而遭受的4.8万元利息损失。穆某要求村委员赔偿4.8万元利息损失属于何种性质的损失?该损失能否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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