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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财经大学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摘要

一、概念题

1. 人民主权理论

【答案】人民民主主权是西方思想家基于社会契约论和主权论提出的民主理论,是近代西方政治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理论成果,认为人民拥有主权,国家的主权源于人民权利的让渡,因此,人民对国家有天然监督权。人民民主论是人类在对政治发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获得并经检验为真理的认识,它是对“家天下”和野蛮政治的否定,这种观念显然是对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是较好的解释权力来源的观点。该理论认为,人民主权是政府权力的逻辑基础,没有人民主权就不可能有政府权力。政府是人民缔结契约、转让权力的结果;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行政管理者只是人民权利的具体执行者,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他们必须承担维护人民权利的义务; 为防止政府滥用职权和侵犯民权,人民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监督政府行为; 在公共权力体系中,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政府的各种行为。

2. 行政立法

【答案】行政立法,指政府行政机关为执行宪法和法律,依据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有关公共行政事务或与公共行政活动有关的事务的、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制定、颁布的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的地方政府规章。它们都是政府行使立法权的结果,属于广义上法律规范的范畴,是我国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3. 政府公共关系

【答案】政府公共关系特指政府在施政过程中运用传播沟通方法,促进政府与公众间相互了解、理解、信任与合作的管理活动。政府公共关系是公共关系学的一般理论在政务活动中的具体运用。①从静态看,政府公关主要指发生在政府与公众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的行为与状态; ②从动态看,政府公关即政府机构与社会公众间的双向传播沟通活动; ③从管理角度看,政府公关是一种管理职能。即对政府组织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传播沟通行为和状态进行管理。

4. 客观责任

【答案】客观责任的具体形式是与职责相关且应尽的义务,包括对某人或某组织负责,也包括对某一任务、下属人员人事管理和实现某一工作日标负责。客观责任可概括为三个层次:

①公共行政人员最为直接的责任对他们组织的上级负责,贯彻上级指示,同时也要为他们下属的行为负责。

②公共行政人员要对法律、公共政策负责,行政人员必须能说明其行为与法律的意图和公共政策的意图相一致。

③公共行政人员要对公民负责,洞察、理解和权衡公民的喜好、要求和其他利益。行政人员必须能向公民解释,其行为是复合公民的意志或者符合广大公众的利益的。这是一种最根本的义务关系。

法律政策责任是基础、上下级责任是杠杆、公众责任是社会体现,三者相互关联构成了公务员客观责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5. 行政组织与公共责任

【答案】(1)行政组织是一种社会组织,通常是指为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公共事务,通过权责分配、层次结构、人员安排所构成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完整体系,也即行政机关。

(2)公共责任是指行政行为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向授权机关或上级机关负责,进而向人民负责的活动。在我国,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是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通过直接向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进而间接地向人民或全社会负责。通过行政组织系统,行政权力与公共责任被具体化为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形成层级节制的权责体系,从而保证行政权力的有效运用和公共责任的有效履行。

6. 授权立法

【答案】授权立法是指政府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或者根据国家权力机关专门决议的授权,就自己职权范围内以外的事项制定规范性文件,它包括国务院的授权立法,国务院所属各部委的授权立法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权立法。实践中,有人把下级行政机关根据上级行政机关的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包括在授权立法的范围内。

7. 民主集中制

【答案】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制和集中制有机结合的一种制度。民主制是指在国家生活中,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有权以不同的合法方式积极参加对国家大政方针、重大决策和法律的讨论,参加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及社会事务的管理,充分体现人民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 集中制坚持在高度民主基础上实行合理集中,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建立全党和全国正常秩序、实现管理意志统一、行动一致的基本保证。民主和集中是相辅相成、互相制约、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

8. 行政复议

【答案】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国家十分重视行政复议,专门制定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

二、简答题

9. 简述领导与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答案】(1)领导与管理的含义

领导是指领导者在一定的环境下,为实现既定目标,对被领导者进行指挥与统御的行为过程; 管理是指在特定的环境下,对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从而达成既定的组织目标的过程。

(2)领导和管理的相同点

①从行为方式看,领导和管理都是一种在组织内部通过影响他人的协调活动,实现组织日标的过程。

②从权力的构成看,两者也都是组织层级的岗位设置的结构。

(3)领导与管理的区别:

①范围不同。一般而言,管理的范围要大一些,而领导的范围相对要小一些。

②作用不同。管理是为组织活动选择方法、建立秩序、维持运转等活动; 而领导在组织中的作用表现在为组织活动指明方向、设置目标,创造态势、开拓局面等方面。

③层次不同。领导具有战略性、较强的综合性,贯穿在管理的各个阶段。

④功能不同。管理的主要功能是解决组织运行的效率,而领导的主要功能是解决组织活动的效果。

10.行政立法与立法机关立法的异同。

【答案】(1)行政立法,是指一定范围内依法享有立法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法的地位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其在性质上是一种具有立法特征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立法的特征如下:

①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这是行政立法最基本的特征。由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立法活动即为行政立法。

②行政立法权只能由一定范围内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

③行政立法在性质上是一种具有法的地位和效力的抽象行政行为。这里有三层含义:a. 行政立法在性质上首先是一种行政行为; b. 行政立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抽象行政行为; c. 行政立法是一种具有法的地位和效力的抽象行政行为。

④行政立法由国家公务员作出并遵循首长负责制的原则。

⑤行政立法在程序上相对简便、快捷和灵活。

⑥行政立法的法定表现形式是行政法规和规章并且在名称上不冠以“法”的称谓。

(2)行政立法与立法机关立法的不同点

行政立法虽然具有立法性质,但不同于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主要区别在于:

①立法的主体小同。立法机关立法的主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行政立法的主体则是有权的行政机关。

②立法权的来源不同。立法机关的立法权直接来源于人民的授权,是宪法规定权力机关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