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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之《新闻采访学》考研必备复习题库1

  摘要

一、简答题

1. 在记者工作中容易出现道德与法律的边缘问题有哪些? 怎样正确对待?

【答案】在记者的新闻报道活动中,有一些问题,既涉及道德,又涉及法律,带有边缘性,必须慎重对待。

(1)诽谤

“诽谤”是:“故意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我国《宪法》、《民法通则》、《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等明确指出侮辱、诽谤他人,既是不道德行为,又为法律所不容。近些年社会上一度出现“告记者热”。以“诽谤”告记者的案例中,基本上有三种情况:

①确实是记者的问题,无中生有,损害了他人的名誉,犯了诽谤罪。这样的记者要负法律责任;

②被批评者拒绝正当的舆论批评监督,反诬记者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这要划清正当舆论批评监督和因诽谤侵犯公民、法人名誉权的界限;

③记者的批评基本属实,但由于调查不深不细,有部分事实或细节失实,也被推上被告席。这就提醒我们,批评报道一定要把事实搞准确,连细节也不能疏忽,以免被那些不接受批评的人以口实,纠缠不休。至于记者批评如确有某些不实之处,应予更正,作自我批评。

(2)揭人隐私

公民个人的隐私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公民拥有隐私权。和诽谤一样,记者揭人隐私,既是不道德的,又触犯法律,为法律所不容。

除了有意揭人隐私而外,工作不慎,也容易坠入揭人隐私的误区。在隐私问题上,新闻报道写得越具体,危害越大。因此,涉及到隐私问题,要慎之又慎。

隐私不等于丑闻。要把揭隐私和揭丑闻区别开来。例如某官员贪污腐败,这不属于隐私,而是丑闻。对这种丑闻加以揭露、曝光,是记者勇于同贪污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一种表现。

(3)抄袭票J 窃他人的劳动成果

抄袭票l 窃他人的劳动成果,也是一个既不道德又触及法律的问题。每个新闻工作者都有权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同时也都应该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抄袭TJ 窃他人的劳动成果,是一种极不光彩的行为。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也足尊重自己。增强道德意识,又增强法律意识,这就是我们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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