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在办理变更登记之前,张某仍是公司董事长
B . 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张某不再是公司董事长
C . 本案担保有效
D . 应责令张某取消担保
● 参考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的变更登记的效力和法人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效力问题。依《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的规定,企业法人因重大事项发生变化应办理变更登记。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效力为对抗效力,即未办理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张某为红星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其董事长的身份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不再具有,但未经登记的,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故张某以红星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的担保合同不因其被撤销董事长而对第三人不生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应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