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学语文教学实践研究之文学理论教程(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余味
【答案】余味是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术语,形容事物的性情未尽。中国文自古就有以味喻诗的传统,许多文人学士在鉴赏文学艺术时,把味觉艺术引申到诗歌美学领域,以味作譬,阐释艺术美学中抽象玄奥的道理。自陆机《文赋》以味喻诗文之后,后继者蜂起,渐而形成中国古代文论中以味喻诗的一种传统的思维模式,或称之为一种很有影响的文艺理论流派一一滋味说。
2. 意境
【答案】意境是我国古典文论中独创的一个美学术语。它是指文艺作品在艺术美的创造上所达到的境界和审美效果,是华夏抒情文学与抒情理论高度发达的产物。在《庄子·齐物论》中就有关于“自由之境”的讨论,后历经刘瓣、王昌龄、王国维等文人学者的补充、发挥,意境的概念也就逐渐地丰富起来。现在讲的意境是就其最初创立时的基本意义为准的:意境是抒情性作品中呈现的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形象系统,及其所诱发和开拓的审美想象空间。它是文学形象的高级形态,同样,它也是我国美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它体现了艺术美,在艺术创造、欣赏和批评中常常把意境作为衡量艺术美的一个标准。
3. 纯文学
【答案】纯文学是近现代西方唯美主义思潮的文学主张。纯文学论者主张艺术至上,认为艺术本身就是目的,他们反对文学中的道德因素和理性因素,否定文学的功利性、社会性,将文学看作个人的消遣。纯文学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康德等人关于审美活动非功利性的论述。1873年,英国佩特在《文艺复兴史研究》一书中,提出艺术是生活的目的,表现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倾向,其后的王尔德、叶芝等人也有类似的主张。
4. 诗意裁判
【答案】“诗意裁判”是恩格斯评价巴尔扎克时使用的一个概念。恩格斯说自己“从这个卓越的老头那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因为在他的作品里不仅“有1815年到1848年的法国历史”,还有他对这个历史的富有“诗意的裁判”。“诗意的裁判”是善与美的统一,它既是对情感评价的价值品格内容的规定,也说明了情感评价的实现方式。情感评价作为“诗意的裁判”有其自身的内涵,意味着情感评价作为“善”的价值追求具有高尚品格和功利取向。
5. 延留
【答案】延留是文学接受进入高潮阶段后的一种可能的心理延续和留存状况,是指文学作品
在造成读者共鸣、净化和领悟之后,继续留存于其脑际并使其不断回味的状况,又称余味。它是在文学接受活动中,当读完一部小说或一首诗歌后,其作品中的人物、场景还会萦绕脑际,其思想感情仍会波动于心间,其情趣、意境会引读者再尸回想,甚至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显或隐地影响着读者的道德情操、言谈举止和审美追求。
6. 移情
【答案】移情是美学的重要范畴之一。它是指诗人把自己的生命和情趣外射或移注到创作对象中去,使本无生命和情趣的外物仿佛具有人的生命活动。即古人所说的“以我观物,则物皆着我之色彩”。移情的过程就是诗人先有某种情意而后将它移注于外物之中,达到物人合一,使对象活动拟人化的过程。“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颠狂柳絮随风舞,轻薄桃李逐水流”、“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这此诗句就是采用了移情手法,其中花、鸟、柳絮、桃李、蜡烛,这些本无感情色彩的“物”在诗人的笔下,宛若与人的喜怒哀乐之情息息相通,别有一番审美情趣。
7. 文以载道
【答案】文以载道是宋代理学家周敦颐关于文道关系的主张,是中国古代对文学本质的一种重要论述。它由中唐时期韩愈等古文运动家提出的“文以明道”发展而来,经宋代理学家的解释得到完善。“文以载道”的意思是说“文”像车,“道”像车上所载之货物,通过车的运载,可以达到目的地。文学就是传播儒家之“道”的手段和工具,这一文学观念偏于文学的教化目的。
8. 审美意象
【答案】审美意象是中国古代美学范畴中的一个理论观点。文艺创作过程中意象又称为“审美意象”,是想象力对实际生活所提供的经验材料进行加工生发,而在作者头脑中形成的形象显现。刘姗在《文心雕龙》中首次将其用于艺术创造,指出“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说明构思时须将外物形象与意趣、情感融合起来,以形成审美意象。把审美意象可以分为两种,即寓言式意象和符号式意象。寓言式意象是指通过一则故事阐释一种哲学或观念,而这正是这则故事的主旨; 符号式意象是指不具有情节性的整体意象和单个意象。
二、简答题
9. 布封《论风格》中指出:风格“仅仅是作者放在他的思想里的层次和调度”,“风格却就是人本身”,“风格是当我们从作家身上剥去那些不属于他本人的东西,所有那些为他和别人所共有的东西之后所获得的剩余或内核”。
这种观点揭示了文学风格的什么特征?
【答案】(1)“风格即人”的含义
18世纪法国学者布封提出“风格即人”的观点:“只有写得好的作品才是能够传世的:作品里面所包含的知识之多,事实之奇,乃至发现之新颖,都不能成为不朽的确实的保证; 如果包含这些
知识、事实与发现的作品只谈论些琐屑对象,如果他们写的无风致,无天才,毫不高雅,那么,它们就会是湮没无闻的。因为,知识、事实与发现都很容易脱离作品而转入别人手里,它们经更巧妙的手笔一写,甚至于会比原作还要出色。这些东西都是身外物,风格却是人的本身。”“风格是当我们从作家身上剥去那些不属十他本人的东西,所有那些为他和别人所共有的东西之后所获得的剩余和内核。”布封强调的是作家风格的重要性、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事实上,精神个性的差异是文学风格形成的重要方面。
(2)文学风格的特征
文学风格是指作家的创作个性在文学作品的有机整体和言语结构中所显示出来的,能引起读者持久的审美享受的艺术独创性。
①风格具有独创性
个性鲜明、有独创性、艺术上已经成熟的作家,才能具有独树一帜的风格。模仿重复别人的风格就等于没有风格。文学贵在独创,没有独特风格的艺术,就不能激起读者情感的波澜,最终就会消亡。读者正是通过作品的这种独创性,面对哪怕略去作者姓名的作品,也可以读出是哪个时代哪个作家的作品。
②稳定性是作家风格的另一特征
作家个性一旦形成,不会轻易改变,这是造成风格稳定性的主要原因。但这不排斥某些作家由于生活状况和艺术实践的发展,风格可能变化的情形。这种变化了的风格同样也有相对的稳定性,正像作家的创作个性不是在
一朝一夕中形成的一样,作家的风格也是经过较长时间艰苦的创作实践凝聚而成的。当一个作家一旦形成了属于自己的独创性的风格,就会长期地贯穿于他的作品。即便有风格上的变化,也可以看出内在的血脉联系。
③风格具有多样性的特点这是由作家创作的个性和才能、描写对象的不同品格、读者的不同需求决定的。不仅不同作家有不同风格,同一作家在不同情势下也会创造出不同风格的作品,当然这不同之中仍有其主导方面。从文学创作的实践来看,作家的风格还具有多样化的特性。因为就接受角度来说,只有不同的文学风格才能满足不同读者的需求。就创作角度说,在同一时期,正是各个作家的风格迥异,才推动了当时文学创作的繁荣局面。
10.如何看特创作主体?
【答案】文学创作的主体主要是作家和诗人。正确理解文学创作的主体,是理解文学创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1)文学创造的主体是存在于艺术生产活动中的艺术生产者
即作家这种特殊的生产者。人并非任何时候都可以称为主体。只有当人处于与特定客体的特定关系中并对客体的主动、主导地位具有主体性时,人才是真正的主体。文学创造的主体首先必须存在于文学创造活动中,并创造文学产品。所以,只有处于文学生产活动中并具有主体性的即自觉的创造者,才是真正的文学创造的主体。例如,巴尔扎克写出丁伟大的作品一一《人间喜剧》,那么巴尔扎克就是文学创造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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