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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第三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应由()承担。

A . 公证人
B . 第三人
C . 债务人
D . 债权人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则应()。 拒绝履行。 等待履行。 由人民法院裁决。 恢复履行。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其债务。 先履行。 后履行。 等对方一起履行。 若对方未予要求时,不予履行。 在双务合同中,如果对方所负债务已经没有履行的可能性,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实现时,则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解除合同。 变更合同。 主张赔偿。 良心的概念是() 一定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的反映。 与义务密切联系的道德范畴。 是无阶级性的。 是一种内心信念。 行政法在形式上的重要特征是()。 系统的法典。 没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有的国家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我国没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第三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应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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