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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考研内部冲刺密押卷1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动机

【答案】动机是指人为满足某种需要而采取行动的念头。它是激励和推动人去行为以达到目的的内在原因,即活动的动因。它引导人们投身某项活动,激发某种行为,规定行为的方向。动机是基十需要而产生的。当人的需要还处于萌芽状态时,动机以模糊形态反映在人们的意识中,这时就成为意向。意向由于需要较弱,还不足以被人意识到。随着需要的不断增强,意向转化为愿望,愿塑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就可能成为行为的动机,最终导致行为的发生。

一切动机性行为都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有动因,都是由动机而激发而形成行为; 二是有目标,都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

人的任何行动无不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目的,就是期望达到的成果和结果。总之,需要是动机产生的动因,但不是任何需要都能成为动机,只有需要指向特定的目标,并且具备了达到这一目的的可能性时,动机才能形成,才会具备激发人的行为的动力,即当和谛要相适应的客观条件出现时,愿望、需要才能成为行动的动机。换言之,形成动机必须同时具备内在条件(需要、欲望)和客观条件(诱因、刺激)。内在条件又包括感到缺乏和期待满足两个不可或缺的方面,既有不足之感,又有求足之愿,两者构成需要心理,即个体感到缺乏某种东西又期待满足的心理状态。

2. 著作权

【答案】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所享有的防止被他人随便利用的权利。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都确认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精神权利包括:公开发表作品的权利(发表权); 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或不署名的权利(署名权); 要求被承认是作品的作者的权利(身份权); 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作品完整权); 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权); 收回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的权利(收回权)。经济权利主要指:作者本人或授权他人采取各种方式利用作品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上述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未经作者许可或转让,别人不得占有和使用,否则就是侵犯著作权。但是,为了社会的利益,法律也规定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特殊情况。对于新闻传播者的作品,多数国家的法律认为,除了简明的时事性消息之外,大部分作品及其媒介应列入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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