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级经济法题库>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问题:

[判断题] 在知道侵权人的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A . 正确
B . 错误

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它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它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寂。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 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问题 正确。 错误。 ()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必要前提和根本保证。 正确。 错误。 马缨花 季羡林 曾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孤零零一个人住在一个很深的大院子里。从外面走进去,越走越静,自己的脚步声越听越清楚,仿佛从闹市走向深山。等到脚步声成为空谷足音的时候,我住的地方就到了。 院子不小,都是方砖铺地,三面有走廊。天井里遮满了树枝,走到下面,浓荫迎地,清凉蔽体。从房子的气势来看,依稀可见当年的富贵气象。等到我住进去的时候,富贵气象早已成为陈迹,但是阴森凄苦的气氛却是原封未动。再加上走廊上陈列的那一些汉代的石棺石椁、古代的刻着篆字和隶字的石碑,我一走回这院子里,就仿佛进入古墓。这样的气氛同我当时的心情是相适应的,我一向又不相信有什么鬼神,所以我住在这里,也还处之泰然。 我是不是也有孤寂之感呢?应该说是有的。当时正是“万家墨面没蒿莱”的时代,北平城一片黑暗。白天在学校里的时候,同青年同学在一起,从他们那蓬蓬勃勃的斗争意志和生命活力里,还可以吸取一些力量和快乐,精神十分振奋。但是,一到晚上,当我孤零一个人走回这个所谓家的时候,我仿佛遗世而独立。没有一点活气。寂寞像毒蛇似的偷偷地袭来,折磨着我,使我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有一天,在傍晚的时候,我从外面一走进那个院子,蓦地闻到一股似浓似淡的香气。我抬头一看,原来是遮满院子的马缨花开花了。我站在树下,仰头观望:细碎的叶子密密地搭成了一座天棚,天棚上面是一层粉红色的细丝般的花瓣,远处望去,就像是绿云层上浮上一团团的红雾。香气就是从这一片绿云里洒下来的,洒满了整个院子,洒满了我的全身。花开也是常有的事,开花有香气更是司空见惯。但是,在这样一个时候,这样一个地方,有这样的花,但是,在这样的时候和地方,有这样的香,我就觉得很不寻常,甚至有感激的心情了。从此,我就爱上了马缨花,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知心朋友。可惜不久我就搬出了那个院子,同那些可爱的马缨花告别了。 时间也过得真快,才一转眼的工夫,已经过去了十三年。这十三年里,我看了、学习了很多新东西,走了很多新地方,当然也看了很多美妙动人的奇花异草。然而使我深深地怀念的却仍然是那些平凡的马缨花。我是多么想见到它们呀! 最近几年来,北京的马缨花似乎多起来了。公园里,马路旁边,都可以看到新栽种的马缨花,绿云红雾飘满了北京,给首都增添了绚丽与芬芳。我十分高兴,仿佛是见了久别重逢的老友。但是,我却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些马缨花同我记忆中的那些很不相同。它们不同之处究竟何在呢? 我最初确实是有些困惑。后来,我扩大了我回忆的范围,把当时所有同我有关的事物都包括在里面。不管我是怎样喜欢院子里那些马缨花,回忆的范围一扩大,同它们联系在一起的不是黄昏,就是夜雨,否则就是迷离凄苦的梦境。我好像是在那些可爱的马缨花上面从来没有见到哪怕是一点点阳光。 然而,今天的马缨花,却仿佛总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即使是在黄昏时候,在深夜里,我看到它们,它们也仿佛是生气勃勃,同浴在阳光里一样。它们仿佛想同灯光竞赛,同明月争辉。同我记忆里那些马缨花比起来,一个是照相的底片,一个是洗好的照片;一个是影,一个是光。影中的马缨花也许是值得留恋的,但是光中的马缨花不是更可爱吗? 我从此就爱上了这光中的马缨花,我也爱藏在我心中的这一个光与影的对比。 我愿意马缨花永远在这光中含笑怒放。 (选自《光明日报》1962年10月1日) 问题 正确。 错误。 人生麦茬地 张炜 一个从无垠的原野上走来的人生,忘得掉炎炎夏日里那一片接一片的银亮麦茬、像电光一样闪烁的麦茬吗?土地焦干烫人,没有一丝水汽,如果有人划一支火柴,麦茬就会一直燃烧到天边。土地烘烤出人的汗水,给自己解渴。人的脸和土地一个颜色。汗水还是不停地流出来,肌肉干贴在骨骼上,生命之汁已经剩下不多了。夏天,多么漫长。在这个滚烫的季节里,老人无声无息地劳作,一天接一天坐在地里。他们要熬过什么?或者,他们在期待什么?人老了,知道前边的日月是什么样子;人年轻就不晓得以后的岁月是什么光景。其实一茬麦子与另一茬麦子总是差不多——麦茬的颜色一样,也同样在夏E1里闪亮耀眼。儿子啊,在外奔忙的儿子啊! 日当正午的时候我还不愿回去,我也没有寻找一片树荫。这片土地太大了,我僵硬的双腿不愿挪来挪去。丈夫没有了,他埋在这片土里——很多的男人女人都埋在这片养活了他们的土里。每个人将来也都一样。麦茬哟,像针一样刺我的手和脚,我的长了厚茧的皮肤都受不住了。我把散在垄里的穗子捡起来。这麦秸在阳光下刺眼亮,我不得不眯起眼睛。饱含了盐的汗水顺着.皱纹流进眼窝里,我一遍一遍地去擦…… 远处有只百灵鸟,它不歇声地叫,它有了什么好事? 麦茬间的另一种颜色,是绿色的小玉米苗儿。一茬让给了另一茬。庄稼,这就是庄稼。谁熟悉农事?谁为之心动?谁在这广阔无边的田野上耕作终生却又敏悟常思?苍穹下多少生命,多少搏动不停的角落,生生息息,没有尽头。可是土地再辽阔、离我再遥远,我还是能把正午里坐在麦茬地里的母亲一眼辨认出来!她的雪白的头发啊,她的蓝布大襟衣服啊,我没有开口喊,夏日的白光已经灼伤了我的双目…… 我的母亲,我的母亲。 远处的百灵鸟一连声地叫,这个炎热的夏天,你有了什么喜事? 正午的阳光把原野晒出了紫烟。母亲的后背贴紧了汗湿的衣服。我问她什么时候来到麦茬地 里?已经坐了多长时间?她不作声,像没有听懂。停了一会儿吧,她从那个盛满了麦穗的柳条篮子里,翻出了一块焦干的锅饼。锅饼按在我的嘴上,它像石块一样坚硬。“孩儿孩儿,我的孩儿!”我张大嘴巴咬住了锅饼。 母亲笑了。 我的儿子从天边上飞来了。好孩子你看脚底下的粗壮麦茬,就知道这是个好夏天。你再也不用担心春天的事情了——那时节花开草绿,渠水噜噜响!你爸离开时是个春天,那样的春天再也不会有了。我嚼了榆树叶儿往他嘴巴里抹,一下一下他都咽了。他的眼神亮晶晶,我想他会好好陪伴我。谁料到第二天早上叫他不应,他去了! 你走到高山上、大海边上,走上千里万里,也找不到这么肥的一片土地。这里值得你做一辈子,值得你安下心生个娃儿。你走了,走得无影无踪,连小木板门都没有关严。吭哧吭哧咽下吃食。人不能吃饱了肚子,一抹嘴巴就跑开。 远处的百灵鸟一连声地叫,这个炎热的夏天,你有了什么喜事?它为什么欢乐? 儿子与母亲分吃一块锅饼。后来,儿子取水去了。老人又一次撩起青布衣襟去擦脸。她的脸被遮住了,像为自己的突然衰老感到羞愧似的。 我只是瞥了一眼,再也没有转过脸去;就像脚踏着锋芒向上的麦茬一样,我小心地、一声不吭地离开了。但我一辈子也忘不掉这一幕。我在心中默念着:麦茬地! (选自《百年中国经典散文》,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6年6月版,有删改) 问题 正确。 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只有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才可以提起上诉,其他人不得提起上诉。() 正确。 错误。 在知道侵权人的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暂无解析

相关题目: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