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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大学古典文献学知识综合之中国文学史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四始六义

【答案】“四始”是指《风》《大雅》《小雅》《颂》的四篇列首篇的诗,分别是《关雎》《文王》《鹿鸣》《清庙》。“六义”是关于《诗经》分类的一种说法,“六义”说源自《毛诗序》,《毛诗序》因承《周礼》“六诗”说,提到“诗有六义”的说法。“六诗”,即风、雅、颂、赋、比、兴,源于《周礼》中的一段话。《毛诗序》中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二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其分法与《周礼》相同,只是把“六诗”叫做“六义”。“风、雅、颂”是《诗经》按音乐性质的不同而分的类,风即音乐曲调,国风即各地区的乐调; “雅”即正,指朝廷正乐西周王歌的乐调; 颂是宗庙祭祀之乐,许多都是舞曲,音乐可能比较舒缓。“赋、比、兴”是指《诗经》的三种基本表现于法,具体内容,众说纷纭,其中,朱熹之说较为人们所接受。

2. “桐城中兴”运动

【答案】“桐城中兴”运动是曾国藩为使桐城派适应时代需求而进行的一场革新运动。曾国藩自称论文师从方苞、姚鼐,为文义法也取自桐城派。但他颇不满于某些桐城末流文章的拘谨平淡,因此在文章表现的内容上强调了经世致用; 而在文章的表现形式上,则吸取了汉赋的优点,高洪雄健,呈现出阳刚之美。这就将桐城派发展到了新的阶段一一以湘乡派为主流的阶段。自此,以桐城地域命名的“桐城派”应运而生。所以,曾国藩实有“中兴”桐城派之功。

3. 庄骚

【答案】庄骚是《庄子》和《楚辞》的合称,语出唐代韩愈《进学解》:“下逮庄骚,太史所录”。作为浪漫主义作品,《庄子》《离骚》同受荆楚文化和古代神话的影响,都具有奇伟超拔的想象,显示出一种独立不群的个体人格。与此同时,它们都从神话、传说、民歌、祭词、咒语以及仪式、风俗的吸收养料,因此而并称为“庄骚”。

4. 原道

【答案】《原道》是唐代韩愈政治思想和哲学理论的代表作。收入《韩昌黎集》杂著部。全文中心是反对佛老,发挥儒家正统思想。认为唯有孔孟之道是“为天下国家、无所处而不当”的治世良方; 老子“去仁与义”、佛教“灭其天常”都与封建伦理纲常相违背,应当坚决禁绝。以仁义为“道”的内容,第一次提出儒家的道统说,认为“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车可之死不得其传焉。”

5. 春秋笔法

【答案】“春秋笔法”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历史叙述方式和技巧,又称“春秋书法”或“微言大义”。它是孔子首创的一种文章写法,是指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不直接表明作家自己的态度,并且在作品中灌注强烈的感情色彩。作为一种使用语言的艺术,在文章的记叙之中表现出作者的思想倾向,而小是通过议论性文辞表达出来。春秋笔法以合乎礼法作为标准,既包括不隐晦事实真相、据事直书的一面,也包括“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曲笔的一面。

6. 元白诗派

【答案】元白诗派是指与韩孟诗派同时稍后中唐的以元稹、白居易为代表、同韩孟诗派相对的、以浅切顺畅的语言直接反映现实的诗歌流派,因其发起中唐新乐府运动,提出乐府诗创作新方向,也有人称其“新乐府诗派”。强调诗歌的惩恶扬善,补察时政的功能,语言方面则力求通俗易解。元白诗派重写实,尚通俗,其远源可以追溯到“风”诗和汉魏乐府民歌那里,其近源则是安史之乱以来一批具有写实倾向的诗人创作,尤其是伟大诗人杜甫的创作。杜甫诗中的写实性和通俗化倾向,在与他同时或稍后的元结、顾况、戴叔伦等人手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表现和继承,而到了贞元、元和年间,即白居易与元镇的手中,则有了强烈的回响。这派诗人注重写实、崇尚通俗,走了一条与韩孟诗派完全不同的创作道路,但其实质也是创新。

7. 《七发》

【答案】《七发》是西汉辞赋家枚乘的作品,它的出现标志着新体赋——汉大赋正式形成。《七发》是一篇讽谕性作品。赋中假设楚太子有病,吴客前去探望,通过互相问答,构成七大段文字。吴客认为楚太子的病因在于贪欲过度,享乐无时,不是一般的用药和针炙可以治愈的,只能“以要言妙道说而去也”。于是分别描述音乐、饮食、乘车、游宴、田猎、观涛等六件事的乐趣,一步步诱导太子改变生活方式; 最后要向太子引见“方术之士”,“论天下之精微,理万物之是非”,太子乃霍然而愈。作品的主旨在于劝诫贵族子弟不要过分沉溺于安逸享乐,表达了作者对贵族集团腐朽纵欲的不满。

二、简答题

8. 简述唐代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和新乐府诗的特点。

【答案】(1)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

白居易是中唐著名的诗人,在诗歌创作理论上也有自己独特的观点,他最著名的诗论著作是《与元九书》。其诗歌创作主张如下:

①诗歌创作主张“为时”“为事”而作

白居易诗歌理论的核心是强调创作要有为而作。他在《新乐府序》中说过:“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他对诗歌的抒情本质是有深刻认识的,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不过他强调的重点是“义”,有强烈的现实功利性。他在《与元九书》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提出了“为时”“为

事”而作的观点,明显继承传统儒家的诗文论思想。

②强调诗歌要讽谕现实

将诗歌与现实政治和人民生活密切结合,是白居易诗论的核心。白居易强调诗歌的“刺”的一面,不主张“美”,他说:“欲开奎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他主张讽刺诗要写得激切、直率,不要《毛诗序》提出的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不要“主文而谲谏”,要大声疾乎揭露弊政,为民请命。这种观点主张文学创作要干预现实,批判黑暗社会,加强了我国古典诗歌的现实主义传统,对后代有极大影响。

③关于诗歌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他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主张形式为内容服务,反对脱离内容而徒事形式。《与元九书》说道:“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他以果木成长过程为喻,形象地、系统地提出了诗的四要素。“情”和“义”是内容,“言”和“声”是形式,其中尤以“实义”为最重要。

④强调诗歌创作浅显易懂

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辞质而径”“言直而切”“事核而实”“体顺而肆”,即强调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谕,提倡为君为民而作的理论,是儒家传统诗论的直接继承,也是杜甫的写时事的创作道路的进一步发展。但白居易诗论也有其弊病,主要表现在过分强调了诗歌的针硬时弊的实用功能,而忽视或有意排斥和否定审美娱乐功能,否定诗歌的艺术性。

(2)白居易新乐府诗的特点

①内容的单一性,主题的明确性

白居易的讽喻诗每首只写一件典型的事物,即他自言其《秦中吟》是“一吟悲一事”之意,诗中不涉他事,不出他意。这样就使诗歌的主旨非常清楚,甚至显得过于直露。

②叙事和议论相结合

白居易有意识地加强诗中的议论,这些议论大多片言居要,起到画龙点睛、加强主题的作用,并多置于结尾,“卒章显其志”。如《红线毯》曰:“宣州太守知不知:一丈毯,千两丝。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夺人衣作地衣! ”虽直露,但不失显豁。

③人物与事件刻画描写的典型性、形象性

如《新丰折臂翁》单选一个“头鬓眉须皆似雪”的88岁老翁来写,《上阳白发人》单选一个“去时十六今六十”的老宫女来写,就是意在更典型化。最成功的例证是《卖炭翁》中的卖炭翁。为了加强典型性,新乐府诗还善于使用对比、比兴等修辞手法,如《买花》等。

④语言的通俗性、流畅性

相传白居易作诗先读给老妇听,懂则定稿,不懂则修改,以至留下老妪能解的佳话。为此,白居易在新乐府中很少使用典故,更不使用生僻艰深的字,多用口语、俗语,如“上阳人,苦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