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我国中央人民委员会第41次常委会通过(),决定"颁发土地证,确定土地所有权"。 《井岗山土地法》。 《土地登记法》。 《兴国土地法》。 《中国土地法大纲》。
《物权法》及《土地登记办法》对于我国的土地登记制度审查的形式都没有明确规定,但登记机构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当事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负责。 实用性。 准确性。 可靠性。 真实性。
我国"平均地权"的主张是由()提出的。 王安石。 朱元璋。 孙中山。 袁世凯。
多用途土地登记对应的是多用途多目的地籍,因此又被称为()。 税收地籍。 产权地籍。 法律地籍。 现代地籍。
土地权利变动只有到土地登记机构办理()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登记。 注册。 审核。 审批。
我国土地登记历史中,提出"算地"和"定分"主张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