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版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都与复制和传播文化作品的科学技术息息相关,而复制和传播技术的每一次具有革命性的发展都将给版权制度带来巨大的冲击,同时,提供革新的起点。二者在相辅相成,互相推动的关系中走到了今天。本文以目前的复制和传播技术为背景,回顾了版权制度和科学技术互动发展的历史进程,并以此为契机对版权法传统理论以及在此理论指导下的文化作品传播方式进行了梳理。本文以一种模型化的分析方式来对现实层面上文化作品的传播过程进行了观察,并通过将以p2p技术为代表的最新复制和传播技术作为发展动量引入,来分析在目前的新技术冲击下,传播模式和版权权利体系今后的发展趋势和问题。P2p技术是目前最为先进的复制和传播技术,它实现了用户之间直接的资源交流和共享,为网络用户提供了一个完全自由的空间。然而,技术的进步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的便利和福音时,也对传统的传播方式产生了颠覆,并随之带来了海量的法律问题。近几十年来,西方国家所经历过的“索尼案”、Napster案、Grokster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都在预示着问题的严峻性。因此,新一轮的科学技术与版权法律制度之间的互动发展已经开始显露真容,针对新的复制和传播技术的挑战,如何来调整法律制度将是本文需要着重研究的问题。利益平衡原则是自从版权法律制度诞生以来就一直存在并维持着制度的合理性的重要基础,版权制度的每一次重大调整最终都将以是否符合该原则来作为价值终点。因此,在以实证式的研究方法对新的复制和传播技术引发的利益冲突进行详尽分析的基础上,以利益平衡为基础来对在技术冲击下已经失衡的版权制度进行调整和恢复,应当是一条更加理性化的道路。基于这样的合理性基础,本文对世界上一些对此问题已经做出反应的国家所确立的尝试性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和研究,并在扬弃的基础之上对版权法律制度今后的应对思路和制度确立,提出了一些初步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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