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科技大学经济学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专业硕士]之农业经济学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如何看待关于农业经营组织形式的争论?
【答案】(1)农业大生产与小生产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对待小农经济。
(2)农业大生产与小生产孰优孰劣之争常与农业经营规模大小优劣混在一起:农业经营规模问题研究的目的是为确定农场最佳规模、为农场选择土地面积和投资数量提供依据,这种比较是同质比较; 农业大生产与小生产研究的目的是要来说明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优劣。
(3)大农论与小农论之争的实质在于农业生产应采取那种社会经济形式,用来作为农业政策选择的依据,或为农业政策进行理沦辩护,而不是纯粹的学术理沦之争。
(4)资本主义国家大小农场争论的实质
资本主义国家关于小农场与大农场的规模绩效之争,是对于家庭农场与雇工的大农场优劣之争。争论双方在实质上代表着这两种农场的利益,涉及到政府的政策取向。理论之争的背后是某个社会群体利益,而争论的表现却是农场规模的经济效益的比较。
(5)社会主义国家农业大小生产争论的实质
小农论者被视为反对集体化的右倾机会主义者,往往涉及到政治路线斗争,所有的文章都论证集体经济的优越性。政策造成思潮,思潮形成观点,观点推动研究。用大小优劣的观点来支持规模经济效益的研究,所要证明的是政策正确性。
2. 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如何保护承包经营权?
【答案】(1)承包的原则
①承包权利的平等性
在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土地承包政策的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不得因性别、宗族、宗教信仰的不同受到歧视或不平等待遇。
②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家庭承包必须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意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协商,做到公平合理,保护每一个成员的利益。
③承包方案应当经大部分成员同意
分别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④承包程序合法
公正、合法的承包程序是承包工作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保证,承包过程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
程序,不得随意简化、改变法定程序。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①关于承包地收回的规定
a. 承包地收回的总体原则
法律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b. 承包方迁入城镇或者城市的处理方式
对于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对于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需交回十地。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c. 承包方的投入补偿权
在承包方依法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对承包方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十地生产能力的,发包方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②关于承包地调整的规定
a. 承包地调整的原则原则上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当遇到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时,有可能导致承包方的承包地无法再进行生产。
b. 不同承包地的调整
机动地是指发包方在发包土地时,预先留出的不作为承包地的土地。根据法律进行。
由于户口迁移原因承包方可自愿交回或者是发包方依法收回土地。
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或自愿交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c. 承包地交回的处理方式
承包方交回承包地须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如果发包方认为必要,发包方还是可以将土地发包给放弃土地经营权的农户的。
d. 妇女在承包地收回过程中权利的规定
丈夫家所在的村也应尽量解决嫁入妇女的土地承包问题。如果村集体没有机动地或者其他剩余耕地分配给嫁入妇女,则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妇女原居住地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 承包权和承包收益的继承
对于耕地和草地,承包家庭中的成员某个或部分死亡的,土地继续由其家庭其他成员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止,土地由发包方收回。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按照承包法的规定由继承人继承。
对于林地,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 什么是农业产业结构? 农业产业结构的基本关系是什么?
【答案】(1)农业产业结构的概念
农业产业结构也称为农业生产结构,是指在一定地域(国家或地区或农业企业)范围内农业各生产部门及其各生产项目在整个农业生产中相对于一定时期和一定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所构成的特有的、比较稳定的结合方式。
农业产业结构就是指农业各产业部门和各部门内部的组成及其相互之间的比例关系。
(2)农业产业结构的基本关系
①本质关系
不论农业产业部门如何发展,农业各产业部门间主要的、本质的关系是通过农、林、牧三者的关系反映出来的,农林牧始终是农业生产的基本部门。
②农牧关系
在农业各生产部门中,存在着彼此利用对方产品的物质能量转化的关系,农牧业两个部门的结合最为典型。农牧结合的客观依据是由它们之间的物质互换性决定的。
③种植业地位
种植业部门始终处于农业各部门的基础地位。种植业是农业各部门有机物质的合成部门,有了种植业的发展,才有畜牧业和农业其他部门的存在和发展。
④畜牧业地位
畜牧业是农业部门中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它可以将人们不能直接利用的有机物质,转化为具有更高经济价值的畜产品,而牲畜的排泄物及其无法利用部分又可以转变为优质肥料,返还土壤,为发展种植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⑤林业地位
林业对于农牧业的作用,不仅在于林产品的本身,更重要的是林木植物群落在其生命活动的过程中,会引起一系列环境因子的变化。
4. 什么是农业? 试分析农业的根本特性。
【答案】(1)农业的概念
农业是人们利用太阳能,依靠生物的生长发育来获取产品的社会物质生产部门。农业的本质是人类利用生物机体的生命力,把外界环境中的物质和能量转化为生物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一种生产经济活动。
(2)农业的根本特性
①农业生产是一种自然再生产过程
农业是利用生物有机体生长发育过程进行的生产,是生命物质的再生产,因而也是有机体的自然再生产过程。人类通过劳动可以改变这些有机体生长、繁殖的环境条件,或者直接干预其生长和繁殖的过程,从而获得自己生活、生产和发展所需要的食物和其他物质资料。
②农业生产也是一种经济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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