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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751法学基础理论之宪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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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答题

1. 简述宪法解释的方法以及在我国宪法解释中的适用。

【答案】(1)宪法解释的方法是指具体解释宪法的技术手段。主要是以下四种:

①统一解释。指对人们理解不一的宪法条文作出明确而统一说明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消除人们之间的误解,从而明确承认或者否认某项行为规范,并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能够一体遵循。

②条理解释。指根据文字含义、法理、先例、类推和上下文之间的关系等对之予以说明。条理解释的方法在具体实践中运用得较多,而且其中包含的几个方面或者被单独运用,或者被同时运用。以字面含义为依据的,称为文字解释; 以法学原理为依据的,称为法理解释等。条理解释的方法或者词义明了,或者理论严密,或者实例充分,因而具有多方面的作用。

③补充解释。指宪法在规定过程中存在遗漏,而在实施中通过解释予以适当补充的方法。这种解释方法可以消除宪法条文内容上的缺漏,从而使宪法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发挥其灵活完整的作用。 ④扩大解释。指由于社会情况的变化、发展,使宪法的内容不能满足社会现实的需要,因而通过宪法解释扩大其含义的方法。这种解释方法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它既能避免繁琐的修宪手续,又能重新赋子宪法以生机和活力。但这种解释方法弹性太大,稍不注意会产生很多弊端,所以在运用过程中必须慎重。

(2)宪法解释方法在我国宪法解释中的适用

我国宪法解释实践中,对统一解释、条理解释、补充解释和扩大解释四种解释方法均有适用。而实际上,我国宪法解释更追求的是原意解释,即尽量接近立法者的本意,因此在用到上述四种解释方法的同时不能过分跳出立法者本意。

2. 简述魏玛宪法与近代宪法相比的主要变化。

【答案】与近代宪法相比,魏玛宪法的变化主要体现为:

(1)通过对私有财产的限制,使近代宪法中的自由主义精神受到抑制,社会公共福利受到重视和倡导;

(2)议会的权力受到一定限制,行政权力扩大的趋势被宪法认同;

(3)宪法赋予国家广泛干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权力,所谓管的越少的政府就是管的越好的政府的观念己受到否定;

(4)规定了公民在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广泛的权利等等。

总之,魏玛宪法规定了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体制和公民的广泛权利和自由,带有浓厚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和社会改良主义色彩,标志着现代宪法的产生,为这一时期制定的宪法所效

尤。

3. 政党制度与选举制度之间关系形态如何?

【答案】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在宪法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二者之间关系密切。总结如下:

(1)政党制度是设计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因素

(2)选举的形式和配合

(3)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之间的关系复杂多样,具体情况如下:

①实行总统制或半总统制容易诱发两党政治。

②比例代表制容易产生多党制。

③从宪政体制运行来说,总统制应搭配单一选区多数决选制,以健全两党制; 而内阁制则应搭配相当程度的比例代表制而允许多党制的存在。

4. 如何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答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是我国极具优越性的根本政治制度。然而,各种主客观原因却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往往权力小实、威信小高。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状况来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

(1)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关系。

①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党组织的关系。

坚持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但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而不是具体工作的包办代替。

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是人大的执行机关,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③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关系。

根据宪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由人大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宪法还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关系问题主要是人大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问题。因此要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既要明确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又要有明确的监督程序和方式,从而既达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目的,又保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身建设。

完善人民代表人会制度,不仅必须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关系,而且还须解决内部问题,亦即必须从自身制度方面予以完善。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际运行看,在自身建设方面主要应该抓好以下工作:

①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现状,一方面使己有的工作机构充分、有效地运转起来,特别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应该发挥其应有作用; 另一方面是在结合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客观

需要加强机构建设和组织建设。具体包括:

a. 增设专门委员会。目前应增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包括宪法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设置监督宪法实施专门机构,是维护宪法权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实践以及党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看,监察委员会也是急需设置的。地方各级人大也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相应地增设专门委员会。

b. 加强地区、乡、镇人大的机构建设。对有关法律进行修改解释,明确地区设置人大的相应机构,进一步健全乡、镇人大的常设机关,以落实本级人大的决议,经常性地监督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加强与代表和选民的联系,及时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C. 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一方面应尽快实现代表结构的合理化,另一方面必须实现各级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专职化。由于人大常委会是经常性地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因此,实现其委员的专职化,是提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能力的必要条件。

②制度建设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必然要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也要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具体说来主要包括:

a. 会议制度。由于议事规则中的诸多内容尚很原则,还有不少内容尚未涉及,因而还必须制定其他有关条例。诸如“议案条例”、“质询条例”、“罢免条例”等都应起草制定,以建立系统、全面的议案制度、质询制度、罢免制度等。

b. 各级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制度。实践工作中的主任接见代表日制度,代表小组活动日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分片负责、深入基层走访代表制度等都是行之有效的,现在的问题是必须将其固定化、法律化。

c. 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制度。这主要是指双向联系的制度化,监督、罢免的制度化。代表向选民收集情况,向选民汇报工作等应该形成制度。而且,这应该是选民考察代表是否称职以及应否罢免的主要依据。

d. 人大代表的视察、调查制度。这既包括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视察、调查的范围、程序等,也包括为进行视察、调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交通工具、人员配备、有调阅有关案卷并询问有关人员的权利等。

e. 人人代表的学习制度。培养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应该也是人大工作的一部分,因此,这项工作同样应形成制度。

③成员素质的提高

a. 在选举过程中,尽可能地将那些政治品德、政治思想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人选进去。

b. 对当选代表通过学习、培训等各种形式予以提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地行使职权。

5. 我国现行宪法涉及诉讼程序的相关规范有哪些?

【答案】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其规定的内容是国家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和制度。诉讼程序制度作为基本的法律制度之一,宪法中当然应有涉及诉讼程序的规范存在。现行宪法中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