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833法学综合基础二(刑法总论、民法)之刑法学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答案】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一种特殊形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是指首要分子聚集多人,冲撞国家机关门禁,包围国家机关驻地,强占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堵塞国家机关通道,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入等行为。
2. 询私枉法罪
【答案】拘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拘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包括:
①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及司法机关严格执法的威信;
②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的行为;
③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讯、检察、审判、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
④本罪在主观上只能出于故意。
3. 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干自信的过失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卜的特征为:
①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己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②在意志因素上,行为人之所以实施错误的行为,是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4. 紧急避险
【答案】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己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中避险意图、避险起因、避险时间、避险对象、避险限度、避险限制和避险禁止是构成紧急避险的七个必备要件,缺一不可。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也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兔除处罚。
5. 危害结果
【答案】危害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后所导致的事实性的客观损害以及主观的社会危害。危害结果的特征包括:
①危害结果是由刑法规定的。
②行为的危害结果是直接客体遭受损害的事实。
③危害结果是由实行行为所造成的。
6. 偷税罪
【答案】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拒不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或者己扣、己收税款,偷逃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子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7. 量刑
【答案】量刑,是指人民法院对被指控犯罪的被告人依照刑法规定裁量和决定刑罚的一种刑事审判活动。刑罚裁量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人民法院的刑罚裁量活动虽然最后表现为某种己经确定的结果,但是事实上刑罚裁量活动是一个综合裁量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以下内容:
①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是否需要判处刑罚的确认。
②对犯罪人应当适用的刑种和刑度的确认。
③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方式与制度的确认。
8. 职务侵占罪
【答案】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犯罪主观方而是故意,并具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
二、选择题
9. 在某区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中,下列人员中的( )依照我国《选举法》不具有选举资格。
A. 精神病患者李某
B. 因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决定停止其选举权的王某
C. 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判处管制的张某
【答案】B
【解析】A 项,第26条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
选民名单。李某只是不能行使选举权利,仍然具有选举资格。C 项,《选举法》第3条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张某虽被判处管制但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10.甲误以失效的农药投毒杀乙,未发生乙死亡的结果。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
A. 法律的认识错误
B. 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C. 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
【答案】C
【解析】A 项,法律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在法律上认识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的不正确的理解。B 项,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和行为所会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实际发展有错误认识。C 项,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又成为工具的错误,如行为人误把白糖、碱面等当作砒霜等毒药去投毒杀人,误用空枪、坏枪、臭弹去射击杀人,从而未能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在这类情况下,行为人具备犯罪的主客观要件,只是由于对犯罪工具实际效能的误解而致使犯罪行为未发生犯罪既遂时的犯罪结果。
11.美国前总统克林在卸任前曾想在化解中东问题上有所作为。他曾邀请阿拉法特和沙龙到自己的戴维营,并让二人到戴维营的办公室内交谈,为方便二人畅所欲言,克林顿并没有参加二人的谈话,谈话内容完全保密。这种解决争端的方式属于( )。
A. 调解
B. 磋商
C. 斡旋
【答案】C
【解析】A 项,调解又称和解,是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报告,阐明事实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B 项,磋商是指发生争端的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没有第三方的参与。C 项,斡旋是指第三方不介入具体的争端,主要运用外部手段促成争端双方谈判以解决争端。第三方不直接参加谈判也不提供任何解决方案,所做的仅仅是劝告当事方及提供谈判场所、通信等事务性协助。
12.下列解决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中,错误的是( )。
A. 上位法无条件优于下位法
B. 新法无条件优于旧法
C. 新法有条件优于旧法
【答案】B
【解析】解决法的效力冲突,一般适用如下原则:①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③新法优于旧法。这只有处于同一位阶的法律才能适用,就是说,新法不能优于比其位阶高的法